
多地监管“年夜饭”
确保春节食药安全
2018年春节将至,为保障节日期间食品药品消费安全,在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全省各地食药部门集中执法力量,提前介入,重点防控,加强对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的监管,确保消费者过年期间饮食用药安全。
西安市临潼区食药监局加强对承办“年夜饭”和群体性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和整治,严查“超负荷”经营和存在易引发食物中毒隐患的行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和广大中外游客“舌尖上的安全”。
针对春节前后公众消费特点,临潼区食药监局加强重点巡查和监督检查,把握承办“年夜饭”、婚宴、农村集体聚餐等一次性用餐人数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落实“年夜饭”、农村家宴登记备案制度,重点加强承办“群体性聚餐”承办餐饮服务单位服务许可、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应急能力建设等情况的检查,指导和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如发现有不符合承办“群体性聚餐”条件的,责令立即整改,拒不改正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承办资格。春节期间,该局还将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群众投诉。
西安市新城区食药监管局提前安排,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保障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该局将强化对食品生产、流通等关键环节的飞行检查和不间断巡查,加强对节日期间各类食品展销促销活动,乳制品、肉类及肉制品、蛋制品、腌制品、酒类、食用油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进一步加大抽检监测范围、频次和检查力度。同时严厉打击以非药品冒充药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疗效等误导消费的违法行为,净化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市场。
宝鸡市千阳县食药监局精心组织,多措并举,筑牢年夜饭安全防火墙。该局组织人员对全县各饭店进行摸排,督促餐饮单位登记报备,要求对年夜饭菜谱、桌数、供餐时间等信息进行报告,接受审查,防止菜品搭配风险和超负荷运转。并与餐饮单位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强化落实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同时对承担年夜饭的餐饮单位负责人和厨师长集中培训,提升餐饮单位自身风险防控能力。此外,该局建立了千阳县餐饮群,要求餐饮单位春节期间上传加工操作实时图片和疑难问题,接受监管人员指导监督。
黄陵县食品药品监察大队将开展为期一月的食品药品安全市场专项检查。严查相关经营单位许可情况,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情况,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情况,经营单位整体环境卫生。截至目前,县食品药品监察大队共发现食品药品违法行为2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下一步,该县继续深入基层,加大检查力度,严厉处罚春节期间顶风违法的食品药品案件。周末及节假日安排专人值守,保持投诉举报电话畅通。
杨凌区大寨食药监管所对辖区内农村、城乡接合部和城区三大区域开展了地毯式的节日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活动。监管人员针对三大区域的特点,重点对农村家宴聚餐进行检查指导;对城乡接合部小卖部、小作坊进行规范整治;对城区餐饮单位食品加工制作、储存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对三大区域经营群众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食品、儿童食品以及高风险食品的门店进行全面检查规范,强化了对市场蔬菜、生鲜肉等的巡查抽检,并对个体诊所、卫生室、药店的药械质量安全进行了细致的检查。 (张亮 陈晓棋)
宝鸡保健食品百日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为了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经营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工商局,从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12日,分宣传摸底、集中整治、自查总结三个阶段,在全市开展保健食品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日前,宝鸡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药监局)召开全市保健食品百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会,公安、工商、商务等相关单位参加了会议。
各单位首先汇报了百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宝鸡市公安局自行动开展以来,共查处非法宣传窝点20处,侦破案件30起;工商局抽调精兵强将组成行动小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次,检查保健食品广告852条;文广局组织该市电台、电视台对自办栏目节目逐个审查,共纠正违规播放流动字幕1350多起,停播热线讲座18个,停播违法广告850多条;宝鸡市委网信办组建食品安全网上巡查专班,查看各新闻网站、重点商业网站,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落实到位。眉县、金台区、凤翔县、扶风县等县区在专项整治中均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
截至目前,该市共查办案件100件,行政处罚34.5万元,其中眉县食药监局移交公安部门案件1件。从去年12月局长信箱、网站和“12331”投诉举报数据统计分析来看,保健食品类投诉已由9月份的10.35%下降到目前的2.5%。
宝鸡市局就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巩固整治成效、扩大整治成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继续保持严打态势,扩大战果。前期各部门、各县区做了大量的工作,查办了一批案件,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后期要一鼓作气,乘胜追击,继续深挖案源,扩大战果。二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加大整治力度。要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样检验、加大广告违法和虚假宣传处罚力度、做好科普宣传引导等多种手段,综合施策,持续发力,加大整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三要通过整治促进责任大落实。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活动;督促食品经营单位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审核查验等产品追溯管理制度;督促广告发布单位、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和相关方切实履行法律责任;督促进口商落实好主体责任。四要加强部门联动,推进社会共治。要突出部门联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采取开门整治,公开整治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要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整治,形成共治格局。(张亮)
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
城固一保健品商家被罚2万元
日前,汉中市城固县市场监管局(食药监局)成功查处一起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保健品案。
去年11月初,该局接群众举报称,该县崔家山神舟酒店隔壁有藏药促销活动,执法人员迅速对该藏药促销活动进行了突击检查。经查,该藏药促销活动位于城固县崔家山镇益康藏耀养生会馆。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部分老年人正在听讲座,有工作人员正在登记老年人个人信息,现场墙壁上贴有老年人明星榜,宣传介绍老年人使用相关产品后颈椎疼痛缓解、睡眠改善、血糖及血压稳定。同时还发现店内在售广东派德厨卫家具有限公司生产的“全效三净果蔬解毒康体修复仪”、天津德永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心肺舒元甲”和天津美添键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六合通脉纳米磁能裤”等产品。随后,执法人员调查得知,当事人购进“全效三净果蔬解毒康体修复仪”6台,已销售3台,售价2100元/台,获利6300元;购进“心肺舒元甲”45盒,销售3盒,售价898元/盒,获利2694元;购进“六合通脉纳米磁能裤”25盒,销售9盒,售价98元/盒,获利882元,共计获利9876元,且当事人无法提供以上产品合格证明、购货票据、购销台账等资料。
依据调查情况,该局对当事人涉嫌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产品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处以警告,罚款2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9876元。同时要求崔家山镇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作用,加强与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交流沟通,严厉打击隐藏在农村集镇中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切实维护老百姓的消费安全。(张亮 康旻)
对生鲜及易腐食品实行全程冷链监管
日前,记者从省食药监局获悉,该局就食品冷链监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助推食品冷链物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切实保障生鲜农产品和食品消费安全。
《通知》提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强化政策扶持力度,通过2-5年重点支持培育,通过开展建设冷鲜食品共同配送示范工程、食品冷链物流标准化示范工程和食品冷链追溯体系示范工程,集中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食品冷链物流企业。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统筹规划食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健全食品冷链物流标准化设施设备,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运输车辆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善冷链设施设备;要重点加强生产贮藏环节保质期、温度控制,销售终端冷藏、冷冻设施和贮存温度控制等监督,实现从源头至终端的食品冷链物流全链条监管等。
《通知》要求,各级食药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易腐食品温度控制的强制性标准,以及有冷链要求相关产品食品生产审查细则的规定,建立完善食品冷链物流全程追溯记录制度,监督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着力构建“全链条、网络化、高标准、可追溯”的现代化冷链物流体系。 (张亮 王玮)
武功食药监局约谈食品经营企业
1
月30日
上午,武功县食药监局召开全县大中型食品经营企业负责人会议,针对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与食品经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该局相关负责人宣读了县食安办、县食药局《关于武功县“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大中型食品经营企业在春节期间一是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食用农产品、豆芽及豆制品、生鲜肉销售要切实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证照等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在销售散装食品时,必须明确产品的生产日期,包装日期,保质期等可追踪溯源信息。
最后,县食药监局与各食品经营户签订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承诺书及约谈记录。各食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均表示,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张亮 何雄波)
杨凌集中检查整治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
为深入推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日前,杨凌示范区食安办牵头组织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集中检查整治工作。
本次集中检查共发现有2家医疗器械门店在组织群众体验活动中涉嫌有夸大宣传治疗功能、1家食品经营门店涉嫌有夸大普通食品具有保健功能宣传的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对3家经营门店的相关设施设备现场予以查扣,共查扣涉嫌夸大宣传的医疗器械8台,贮存有涉嫌夸大宣传保健功能视频资料的笔记本电脑1台。对涉嫌存在夸大宣传的3家经营门店,工商、食药监部门正在按法定程序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在检查中,检查组积极向参加体验的群众普及食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常识,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切忌盲目参与医疗器械体验活动。(张亮 薛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