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造阳光执法 接受公众监督
省食药监局大力推动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开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必赢app相关要求,大力实施“阳光执法”,积极推进食品药品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省市级全部实现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开。
在工作中,全省食药监管部门高度重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开工作,把食品药品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开作为依法行政、必赢app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工作来抓。省局在官网上专门开设“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专栏,对省局查处的食品药品领域生产经营企业行政案件带头全文公开。随机点开一份公开内容,里面涉案企业信息、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结果等相关信息一目了然。同时按照“谁处罚、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基层市局的工作指导,进一步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建立考核通报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切实推动食品药品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开。各市局结合实际,通过官网开设专栏、依托政府门户网公开等形式,依法公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通过上下各级的努力,省市级2017年底全部实现食品药品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开,走到了全国前列,截至目前,符合公开条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516份,全文公开516份,公开率100%。通过行政处罚案件处罚决定书全文公开,不仅进一步强化了监管人员依法办案、规范办案、严谨办案的意识,自觉做到“阳光执法”,而且有效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对促进依法行政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张亮 张伟峰 俞海源)
省食药监局出台新规
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要统一采购
今天起,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的《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实施,要求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应当按照规定由专门部门统一采购,禁止医疗机构其他科室和医务人员自行采购。
《细则》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及使用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做好质量跟踪工作,并明确各环节中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应当定期组织从事药品购进、储存、养护、验收、调配、使用的人员参加药事法规和药学专业知识的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每年组织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应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建立报告管理制度,配备专人收集、整理,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细则》明确,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只能供本单位使用。未经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不得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也不得向其他医疗机构提供本单位配制的制剂。医联体成员单位内部各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可供成员单位相互使用。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使用药品的质量监测。发现假药、劣药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就地封存,及时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出决定之前,医疗机构不得擅自处理。医疗机构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及时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需要召回的,医疗机构应当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履行药品召回义务。(张亮 郑梅子 陈宁)
杨凌开展药品“双随机”抽查工作
为全面开展好2018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深化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杨凌食药监局早部署、早安排,从新年伊始,即组织安排开展药品生产企业“双随机”抽查工作,目前已完成了4户企业的抽查任务。
该局制定印发了《2018年药品生产企业双随机检查工作通知》,确定了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目标、检查范围、检查内容和工作要求。针对重点环节,认真开展检查。在对随机抽取的企业检查时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监督抽样等方式进行。重点查看原辅料控制是否质量标准健全、验收检验到位、存储转运符合要求;生产过程管理是否严格依照规范执行,物料控制平衡无偏差;质量控制管理是否严格批批检,数据真实完整,可追溯。
强化结果运用,督促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并在抽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陕西省双随机系统进行公示,充分发挥媒体监督的作用。(张亮)
多地监管部门行动 确保元宵节食品安全
明天就是传统佳节元宵节了,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在陕西省食药监局的安排部署下,全省多地食药监管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辖区内元宵、汤圆等节日食品流通市场进行检查。
延安市食药监局成立检查组,重点对市场在售的元宵及肉制品,豆腐、豆芽等小作坊食品进行细致检查,详细查看食品来源、储存温度控制、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方面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组要求各辖区监管人员要进一步加强节日市场巡查和检查工作,督促各经营户严格落实好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各超市、农贸市场管理人员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日常规范管理,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保证入市食品的来源规范。
西安市未央区食药监局及早安排、提前介入、精心策划、周密组织,以辖区旅游景点、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社区便利店等销售的元宵、汤圆等节令食品为重点,严查经营者经营许可证是否真实有效;索证索票、进货台账、查验记录是否完备;产品外包装上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是否齐全;是否按照规定的存贮条件进行贮存;现场环境是否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等,严禁销售过期、变质、以次充好、假冒伪劣、“三无”等元宵汤圆食品。截至目前,共检查大中型超市35家次,农贸市场12家次,社区便利店16家次,小食品店359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1份,要求其限期整改到位。并快检元宵32批次,合格率100%,抽检元宵汤圆等15批次,检品已全部送至具有相关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一旦出现抽验不合格的情况,将依法严肃查处。
华阴市重点查看元宵、汤圆等预包装食品的标识是否真实齐全;查看元宵、汤圆类食品的进货渠道、出厂检验报告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查看元宵加工小作坊的证照是否齐全,“三防”设施、消毒设施等是否符合要求;查看流动摊贩销售的元宵、汤圆类食品是否含有非法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同时,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情况也进行了全面详细的检查。
陕西省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元宵等食品时,要去正规超市,不要购买过期食品、“三无”商品及不合格商品,要查看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址、联系电话等标识,发现可疑元宵、汤圆,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 (张亮 刘芳 张兴华)
省食药检院参加FAPAS能力验证获满意结果
近日,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顺利通过英国FAPAS(弗帕斯)(FoodAnalysisPerformanceAssessmentScheme食品分析能力评价体系)组织开展的虾中氯霉素残留量和食用油中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没食子酸丙酯(PG)三种抗氧化剂含量测定国际能力验证活动,检测结果及准确性均为“满意”。
这是对“检得全、检得准”的一次具体实践,体现了陕西省院在食品检验领域,检验分析能力和检测技术水平已满足国际标准要求,也充分证明了该院技术水平和能力的可信度,为行政监管执法提供了坚实技术保障。陕西省院去年共参加26项能力验证、比对试验和盲样考核,涵盖食品、药品、微生物等检验领域。FAPAS是由英国农业部和卫生部联合组办的非营利性官方组织,提供全球最权威的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并于2007年开始与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施互认。目前,已被全球食品链相关的分析实验室广泛采纳,不仅为世界约3000家实验室专门提供医学、食品检测方面的能力验证活动,还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能力验证提供者的评价体系。 (张亮 第五张静 朱小红)
铜川专项检查学校及托管机构食品安全
春季开学在即,为进一步提升铜川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整体水平,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铜川市食药监局近期在全市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春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该局坚持问题导向,将日常监管及专项检查有机结合,确定检查目标,制定检查方案和落实措施,查找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对照问题,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对各辖区范围内各中小学、幼儿园、大中专及职业技术学校食堂及校外托管机构食堂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重点查原料采购索证及验收、食品贮存及使用、从业人员岗位培训、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制度执行等情况,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全力推动辖区学校(含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改造按期完成。同时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向广大师生、群众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自我防范和食品安全意识。 (张亮 吴小丽)
临潼排查集体聚餐食安隐患
春节期间是农村集体聚餐的高峰期,也是食物中毒事件的多发期。西安市临潼区食药监局从大年初二开始,在全区开展农村自办家宴和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及时消除农村食品安全风险。
该局22个食药监管所执法人员放弃休假,对各自辖区尤其是城乡接合部餐饮、食品经营户及摊贩,特别是肉制品经营户开展紧急排查,细查其索票索证、进货台账,仔细查看肉制品在销售期间保存温度、环境是否达到食品保存安全要求。对于无法提供食品来源途径的就地封存,待查明情况后再给予处理。同时充分发挥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工作职能,要求其认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辖区街办及食品药监所报告,并做好现场保护,及时掌握、记录本行政村(社区)食品安全情况和动态,确保农村家庭聚会食品安全,经过近10天的紧急排查,临潼区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可控。(张亮 陈晓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