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首批15个创建试点城市之一,自2014年起,西安市采取十大举措全面开展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不久前,西安市被国务院食安办授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荣誉称号。
一、建立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实行网格化管理
牢固树立民生为本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市、区(县)均出台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意见,明确农业、水务和食品药监等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能和责任。建成市、区(县)、镇(街)、行政村(社区)四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全市14个区县中有10个区独立设置了食品药监局;在4个区县设立了市场监管局,全部加挂了食品药监局牌子。在全市设立166个食品药品监管所,均为区县食品药监局派出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在3760个社区(行政村)聘用了食品药品协管员。为全市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增配监管人员编制735名,监管人员达到了常住人口的万分之3.16。
二、建立三级检验检测体系,提高食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
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均取得了中国计量认证CMA,6个远郊区(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建成使用;138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93个农产品生产基地配备农药残留速测仪;166个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12个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69个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和54家大型超市建立了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基本达到了快检筛查不出镇(街),基本检测不出区(县),特殊检测不出市的要求。
三、创新“两图两档一承诺”监管模式,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全面推行食品安全“两图两档一承诺”的监管模式,实行“三个统一”,实现一企一档,100%建档,夯实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做到了监管区域明确,管理责任明晰,监管人员到位,食品安全有承诺,信用信息可查询,对食品生产企业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对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
四、实行月度考评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目标任务
市食安办每月按照《西安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评价标准及任务分解表》对区县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导考评,按月将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并针对重点工作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市、区(县)两级政府绩效考核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估,食品安全工作所占权重达到3%,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实行“一票否决”。
五、健全行刑衔接机制,有效打击食品违法犯罪
西安市组建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负责查办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各区(县)公安分局均建立了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各辖区派出所均有专人负责食品药品案件的办理工作。市公安局与市食品药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健全食品药品联动执法机制的意见》,建立了工作联络、案件移交和联合执法等12项行刑衔接工作制度,并在市食品稽查分局设立警务室。2014年以来,全市食品行政处罚案件10050起,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达到100%。全市共立食品类犯罪案件809起,刑拘627人,批准逮捕168人,移送起诉103人,涉案金额近3.5亿元。侦破公安部督办案件10起,省公安厅督办案件18起。
六、优化执法流程,细化自由裁量权限
制定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制定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流程》,规范执法工作程序,确保执法有效,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的发生。编印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及《量化细化标准》,明确涉食执法依据及自由裁量权标准,防止了“异案同罚”和“同案异罚”,预防和杜绝了执法办案的随意化。
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是印制《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操作手册》,提高了日常监管工作效能。二是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巡查计划和年度飞行检查计划并扎实组织实施,实现现场检查全覆盖。三是制定《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飞行检查实施细则》、《西安市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办法》,增加对失信或存在问题隐患单位的检查频次,形成立体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防范区域性、行业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八、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万家活动,提升社会认可度和参与率
全市食药监系统抽调100名业务骨干组成宣讲团,深入社区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做到四个讲清楚(即讲清食品安全的现状,讲清食品安全监管的成效,讲清国家的食品法律法规,讲清食品安全常识),在全市3760个行政村(社区)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行政村(社区)宣讲覆盖率达到100%。
九、突出追踪溯源,构筑肉菜流通追溯体系
一是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管理,建立健全市、区(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在全市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和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二是通过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全过程信息可记录、可追溯、可管控、可召回、可查询。三是建设西安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立生猪屠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连锁超市、配送中心、团体消费单位、肉品专卖店、外埠肉备案中心等八个子系统,全市已有127家单位纳入追溯系统。
十、办好惠民实事,提升“三小”行业水平
一是制定《西安市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综合整治提升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任务、整治标准、完成时限和责任部门。二是对全市“三小”数量及分布情况进行详细摸底,建立“三小”基本信息档案,对小作坊及小餐饮实行许可制管理,对食品摊贩实行备案制管理。三是探索小作坊集中生产模式,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和集中生产。四是对食品摊贩实行“六统一”管理(统一公示信息、统一工作衣帽、统一洁净餐具、统一查验记录、统一垃圾容器、统一建立档案)。
三年来,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状况稳中有升,食品安全国家抽检合格率水平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6年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省级测评75.47%。连续三年食品安全工作省级考核名列全省第一。(西安市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