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厨房是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省局有关餐饮服务工作的总体部署,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诚信经营,提升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重要举措和制度创新,被宝鸡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列为2017年全市“面向群众”改革的事项。2017年,宝鸡市食药监管局按照“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原则,采取五条措施,强力推进“阳光厨房”建设工作。
一是与县区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相结合,夯实工作责任。将“阳光厨房”工作作为对县区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完成好的县区,予以表彰奖励;未能按期完成目标的,在考核中扣除相应的分数。并实施月通报制度,对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排名,按月下发情况通报,夯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与市级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将 “阳光厨房”建设工作与教育局的学校食堂安全工作相结合,共同督促学校食堂安装监控摄像装置。与商务部门开展的“美食城市建设”工作紧密结合,积极推动餐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阳光厨房”建设。
三是树立典型,加强示范引领。在辖区餐饮服务单位相对集中的第五大道、陈仓财富街等区域,确定30家不同类型的单位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指导其按照要求进行“阳光厨房”改造。通过抓重点、树样板,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并三次召开现场观摩会,学习交流,推广经验,全面推动改造工程深入实施。
四是与行政许可工作相结合,推动工作任务有效落实。严把“入口”,将“阳光厨房”纳入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标准,对新办的餐饮服务单位,要求按照“透明厨房、阳光操作”的模式管理,实行亮灶准入。对到期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许可项目的,以“阳光厨房”为现场核查标准,达不到标准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不予延续、变更许可,以此来推动“阳光厨房”建设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
五是与示范创建、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相结合,确保工作有力推进。将餐饮服务单位实施“阳光厨房”作为创建示范单位、量化分级的前提条件,对积极开展“阳光厨房”工程、诚信守法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优先推荐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量化分级A级单位,有力地推进了“阳光厨房”建设工作。
各县区以“阳光厨房”为载体,不断丰富完善和拓展工作的内涵和外延,促进餐饮服务单位改造设施设备,规范经营行为,切实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经过不懈努力,目前,宝鸡市城四区的大型餐饮企业、学校食堂320户全部安装视频监控,其余9个县也已基本完成任务,共建成视频形式“阳光厨房”3041户。
下一步,宝鸡市局将结合“餐饮提升工程”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努力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完成“阳光厨房”建设任务。(宝鸡市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