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综合评议和社会公示后,5月8日至9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中咨公司在京举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议结果表决会。我省食安办组织各创建城市食安办人员和消费者代表参加,表决会上评议专家组听取了创建城市社会公示意见回复处理情况及公示期间明察暗访检查情况汇报,专家组集中表决得出最终评议结果。评议会认为,我省组织得当有序,对公示期间举报答复及时、调查彻底,明察暗访结果显示符合申报情况,最终西安、宝鸡、杨凌、韩城全部全票通过评议表决。
西安、宝鸡、杨凌、韩城全票通过国家示范城市综合评议是对我省两年多来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高度评价,是各市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集中体现。下一步,我省将积极筹备全国“双安双创”成果展,不断巩固创建成果,扩大创建示范作用。(协调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