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关于开展食品、保健食品专项整治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由省食药监管局副巡视员张明担任组长,带领省食药监管局、省网信办、新闻出版广电局参加的第四督察组于12月13—15日对西安、韩城市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督察组抽取了西安市碑林、鄠邑区和韩城市新城食药所进行检查,在初步了解了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案件查办、信息发布等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对碑林区新西里社区、鄠邑区庞光镇食药所、韩城市新城食药所进行实地检查,查看了基层机构开展摸底排查、深入宣传、查处会议营销等工作记录。
督察组认为,西安、韩城在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中,组织有力,扎实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存在着排查台账不完整、开展宣传区域不平衡等问题。张明代表督察组就发现的问题,向西安、韩城食安办提出了严格依法履职、加大宣传力度、扎实推进整治等要求。(保健品处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