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省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计划征求意见座谈会顺利召开,大会由应宏锋副局长主持,省食药检院、省质检院、陕西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西安质检院等四家承担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检任务的检验机构负责同志和有关专家参加了会议。
各检验机构结合自身多年来承担国家监督抽检工作经验,对《2018年陕西省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计划(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细致的讨论。针对评价性抽检计划中抽检方案设计、抽样区域分布、检验品种、检验项目、数据录入、核查处置等重点内容,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应宏锋强调,一是要统一认识。评价性抽检是通过对区域内所有品种食品进行科学抽样检验,进而对该区域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客观评价和整体评价,其合格率越高,说明食品安全状况越好。在既往抽检工作中,将评价性抽检与问题导向抽检混为一谈,将最终统计结果,既作为食品安全合格率,又作为问题发现率,相互矛盾。开展评价性抽检工作既是国家的要求,也是推动抽检科学化、评价性抽检和监督抽检相分离的重要举措。此项工作势在必行,而且还要开展好,力求取得实效。二是要科学设计评价要素。在样品的选取上要注重均衡性和普遍性,确保能够真实客观反映食品安全状况。今年,我省将对评价性抽检工作进行探索,将群众消费量大、重点监管食品品种和开展过专项整治的食品纳入评价性抽检范围,抽检样品要覆盖生产、流通、餐饮以及“三小”行业,区域要覆盖城市、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等大部分地区。三是要注重评价性抽检结果的应用。通过抽检结果的科学分析,真正发挥对当地食品安全状况和专项整治效果的评价功能,为科学监管提供依据。四是要稳妥推进评价性抽检工作,今年先在省级层面试点,视情况向各市逐步推广。(协调应急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