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7月至10月,省食品药品检验院对全省在产的61家药品制剂生产企业进行了药物警戒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重点围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的组织机构、人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药品群体不良事件报告、境外发生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药品重点监测、评价与控制等九个方面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培训不到位、不良反应报告收集不及时、PSUR报告书写不规范、未能有效将评价与控制信息告知医务人员及患者等问题及时向各生产企业进行了反馈,向上市许可持有人积极宣贯、解读《药品管理法》中有关药物警戒制度,并对企业药物警戒工作进行等级评定,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有效保证药品质量和安全。
通过专项检查,不仅全面了解掌握全省药品生产企业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开展现状,以现场实训的模式培训了市级检查员,进一步加强了药物警戒检查员队伍建设,也进一步强化企业直接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主体责任的落实,规范我省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