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红会医院制剂委托配制续展的批复
yjj/2020-00062
陕药监函〔2020〕164号
有效
2020年05月08日 14:25
西安市红会医院:
你院申请委托配制续展的相关材料收悉。依据申请材料,根据《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经审查,同意你院制剂三花膏(陕药制字Z20190002)继续委托西安利君现代中药有限公司配制。
委托配制续展期限:自2020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有效期届满,你院如需继续委托配制,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办理委托配制的续展手续。委托配制期间,委托双方应当加强质量管理,保证制剂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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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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