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省直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科学客观评价专业技术人才,促进人才开发创新,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职称评审统一要求的通知》(陕人社函〔2017〕44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我局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中、高级职称评审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将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实际自愿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分别登记继续教育40小时。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并在今后的职称评审工作中遵照执行。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