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7日我局下发了《关于对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药品暂停销售的通知》(陕食药监办函[2018]184号),要求暂停相关产品在全省范围的销售。近日,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按我局要求对违法广告发布行为进行了彻底整改,并在此基础上向我局提出了解除暂停销售措施的申请。按照国家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对其提交申请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企业所提交资料符合恢复销售要求。为此,我局决定从即日起恢复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胃疡宁丸”在我省辖区内的销售。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