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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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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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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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成果,净化党风政风,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根据省委、省纪委工作安排,决定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底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从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强化法纪敬畏和思想自觉,把集中整治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以及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作为改进党风政风、从严管党治党、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出明显成效。
二、整治范围和问题
专项整治在全局党员干部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中开展,机关以处级以上干部(含副调研员,下同)、直属单位以科级以上干部(含副科,下同)为重点。
主要整治的问题包括以下五方面:
(一)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包括“红包”、礼品、消费卡、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财物);
(二)借年节假期、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之机,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
(三)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领导干部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
(四)向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
(五)领导干部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受赠送、违规占为己有、由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违规参与经营的高档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名贵木材、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问题。
三、整治工作重点任务
(一)强化动员教育。2018年12月18日前,局党组制定下发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各处室、直属单位12月20日前进行动员,将省局整治工作部署和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本工作方案。以冯新柱案、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中查出的违纪违法案件等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党员干部对照集中整治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刻检视自身认识和行为偏差,对违规收受的礼金要自行清退。领导干部要带头反省,全面自查自纠,坚决清退违规收受的礼金。局机关处级以上干部、直属单位科级以上干部要写出个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三)作出公开承诺。局机关处级以上干部、直属单位科级以上干部要作出书面承诺,并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对组织作出“自查清退已经完成,自觉接受监督,今后决不违规收送礼金”的承诺。个人自查自纠报告和公开承诺情况,于2019年2月22日前报机关纪委,机关纪委统一报派驻纪检组。
(四)自觉主动上缴。集中整治期间,省纪委监委在秦风网公布全省统一专用账户(户名: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账号:7867 0188 0000 0584 6光大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用于上缴违规收受的礼金,专项整治结束,账户将关闭。党员干部对收受的礼金可自行清退,对因各种原因不能自行清退的,要如数上缴专用账户或机关纪委。
(五)强化监督执纪。集中整治期间,纪检部门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线索,优先受理核查,坚持“收送一起查”。对不主动清退、拒不纠正的,从严惩处。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坚决按“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严查快处,绝不姑息迁就,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注意区分时间节点和问题性质,综合运用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审查调查等方式,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的统一。
(六)建立长效机制。纪检、人事部门要坚持对年节假期等重要节点、婚丧喜庆等个人事项采取事前提醒、随机抽查、情况说明等措施,强化日常监督。财务等部门要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扎牢制度笼子,斩断用公款送礼的资金渠道。分管领导和处室单位负责人要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和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落实主体责任。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局成立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张小宁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平任副组长,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人等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组织;办公室负责网站专栏建设。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兼顾、夯实责任,决不能做虚功、走过场。
(二)畅通举报渠道。省纪委在秦风网开设了举报窗口。要在局门户网站开设全面从严治党专栏,将省委、省纪委的工作部署、相关政策、以及本部门工作进展、典型案例等向社会公开。要公布举报方式和上缴礼金专用账户,及时受理群众举报。
(三)强化督导检查。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的重要内容,上下联动、同向发力,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要及时指出,责令纠正,问题严重的要追责问责。集中整治期间,上级纪检部门将采取留痕倒查、实地蹲点、异地交叉等方式督导检查,传导责任压力。
(四)总结报告情况。集中整治期间,机关纪委每月15日和每月底将前两周工作进展报告派驻纪检组,各处室、直属单位12月21日前将学习动员情况报机关纪委,重要情况随时报告。2019年3月5日前各处室、直属单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机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