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人应开展研究验证,评估内控标准的改变是否影响产品的质量控制水平。根据《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若制订更严格的质控标准(包括原料药内控标准/制剂中间体内控标准或生产过程控制),以更好地控制药品生产和保证药品质量(因制剂生产过程中出现工艺缺陷或稳定性问题而进行的变更除外),按照微小变更在年报中报告;若变更质控标准(包括原料药内控标准/制剂中间体内控标准或生产过程控制)的分析方法,但不降低制剂的质量控制水平,按照中等变更向省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