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中药配方颗粒监管的通知》要求,同意陕西华氏医药有限公司等企业接受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委托,在我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专业的中医诊疗机构配送中药配方颗粒,现将中药配方颗粒配送资格备案结果公告如下:
序号 |
配送企业 |
配送范围 |
生产企业 |
配送期限 |
1 |
陕西华氏医药有限公司 |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西京医院) |
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6日 |
2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兴庆医药有限公司 |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医院、蒲城高新医院、西安长安泓润医院 |
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6日 |
3 |
诚域集团陕西雅福康医药有限公司 |
陕西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专业的中医诊疗机构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6日 |
4 |
陕西广济堂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专业的中医诊疗机构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6日 |
5 |
西安市新龙药业有限公司 |
汉阴县中医医院、白河县中医医院 |
四川新绿色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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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