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365号)的规定,经现场检查,陕西景丰制药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7月4日。
监督电话:029-62288162;传真:029-62288161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六路56号;邮编:710065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示。
药品GMP认证审查目录(第7号)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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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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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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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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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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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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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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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2016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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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景丰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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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口服液(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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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21日至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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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展辉沈伟
房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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