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7年监督抽检中,涉及我省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岐山县岐秦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宝鸡市欣鑫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秦圣擀面皮
(一)抽检的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生产日期:2017-11-8。
(二)风险控制情况
宝鸡市欣鑫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该批产品61.6公斤,已全部销售。
歧山县歧秦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购进该批产品61.6公斤,已全部销售
上述生产经营企业发出了召回公告,未召回不合格食品。
(三)处罚情况
宝鸡欣鑫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动,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616元并处罚款50000元。
歧山县岐秦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予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环境及人员污染、设施设备未及时消毒导致。宝鸡市欣鑫源食品有限公司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加强操作人员培训,提升食品安全意识,加强生产工艺流程、工艺质量标准、生产环境卫生、设备消毒等制度落实及管控,确保产品质量强化生产过程管理控制,加强销售储运环节管理。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