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省药学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提升,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240号)要求,现就开展2019年全省药学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及学习时间
继续教育对象:通过“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3版”(以下简称“学习平台”)注册的学员。
继续教育学习时间:2019年8月15日—12月31日。
二、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及内容
2019年全省药学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课程分为公需课和专业课两部分。公需课由省人社厅统一确定,专业课由基地申报省人社厅核准后确定,统一放置“学习平台”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及服务应用学习目录供专业技术人员学习。
(一)学习形式
1.组织网络在线学习。
2.同等学时认证获取。
(二)学习内容
1.公需课:共计2个,分别为《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公需课每个科目12小时,专业技术人员面授和网络学习均须学完两个科目。
教材:2019年公需课科目全省使用统一教材,省人社厅已招标确定。具体如下:
教材名称:西迁往事
出 版 社:世界图书出版西安有限公司
教材名称: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
出 版 社:中国言实出版社
联 系 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13301383560 邮箱:[email protected]
2.专业课(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及服务应用学习目录下所有课程)。
(三)学时要求
按照《条例》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参加继续教育,每人每年学习不少于80小时(公需课24小时、专业课56小时),原则上按年度完成,公需课和专业课学时必须同时达标方视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2018年以前年度公需课和专业课科目补课省人社厅将于2019年7月份予以安排,届时在学习平台开通补课窗口,未按时学习的人员在补课窗口进行申请并说明原因,省人社厅审核通过后安排其网络在线学习或指定基地面授学习。
三、继续教育学习程序
(一)学习入ロ及电子化注册
PC端入口://jxjy.xidian.edu.cn
移动端入口:使用微信关注陕西省人社厅公共服务平台公众号“陕西12333”,点击“微官网”(公众号左下角菜单),注册后选择专技教育服务板块进行学习。各单位和学员要严格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在全省学习平台进行注册。未进行注册的,在职称评审时将无法提取继续教育学时数据。
(二)学习缴费及电子发票功能
基地开展的网络及面授培训都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考试、成绩系统自动上传。网上缴费由学员选择课程包后自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可开始学习。平台将分批次完成基地税务发票系统与学习平台的对接,实现基地为单位和个人开具电子发票的功能。
(三)学习成绩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成绩可通过网络学习、面授学习和同等学时认证获取。面授、网络课程的学习成绩由学习平台自动生成;同等学时认证严格参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6〕27号)执行,由学员通过学习平台进行申请,人事主管单位审核。学员可在学习平台查询和打印继续教育证书。凡未通过学习平台认定的学时成绩均视为无效。
(四)学习服务渠道和数据协同共享
继续教育平台与职称评审系统实现对接。职称评审有关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将从继续教育平台直接提取数据,逐步取消证书或书面材料学时认定。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单位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类实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扩大宣传,引导专业技术人员按时参加年度继续教育学习。
(二)明确省市基地培训范围。省级基地对初、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市级基地对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三)严格收费标准,做好继续教育业务经费保障。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费函〔2017〕18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49号)批准的继续教育培训标准收费(网络课不超过4元/小时、面授课不超过5元/小时,贫困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网络课2元/小时、面授课3元/小时)。
各单位要大力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中“将不低于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总额的1.5%经费用于本单位继续教育工作”的要求,合理安排单位年度继续教育经费,及时报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费用。
药学专业继续教育基地联系电话:029—62288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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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