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陕西省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在乡镇政府、办事处设立食品安全监管所,作为县级食品药品监管局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除食用农产品以外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2013年12月,陕西省食安办、陕西省财政厅联合发布镇(乡)食药监管所建设验收标准。
●2014年4月,陕西省食安办出台文件,进一步细化“10大项、40个子项、80小项”的验收标准。
截至目前,陕西省共考核公告乡镇461个示范所,约占全省基层所的36%,2.305亿元以奖代补资金全部落实。今年,陕西省还将考核验收200个基层所,全省示范所数量有望达到基层所总数的50%。
近年来,食品药品监管责任不断加强,但不少地区食药监管基层所却面临着“人手不够、房屋紧张、经费短缺、装备落伍”等困难。为解除瓶颈,打通食药监管“最后一公里”,保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各地食药监管系统打开思路,多方探索,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并取得显著成效。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通过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支持,以“以奖代补”政策为抓手,将基层监管所建设等作为重点,全力推进基层“四有两责”落实,走出了筑牢食药安全基础的新路子。
强基层 以奖代补政策出台
为配合全县“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
11月
8日
,陕西省宝鸡市眉县常兴镇食药监管所所长李军军开着执法车,和同事们带着200余份科普资料,来到常兴镇中心小学做宣传。一进校门,喷有“食品药品监管”“投诉举报电话12331”等字样的执法车就受到师生的欢迎。“这辆执法车已成为食药安全宣传车。”李军军自豪地对记者说。
李军军的自豪是有底气的——常兴镇所是陕西省食药监管示范所。根据陕西省相关规定,配备一辆执法车是基层所被评为省级示范所的硬性要求之一,而通过省级示范所验收的基层所可获得省级财政奖励50万元。
距离西安市100多公里,常兴镇所办公场地面积超过170平方米,办证大厅、快检室、库房干净整洁……其实,该所成立时,房屋漏水严重,后院垃圾成堆,没有执法车,外出执法只能借车或者开私家车,很不正规。借助陕西省“以奖代补”政策,这个食药监管“末梢”强壮起来了。
2012年11月,陕西省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在乡镇政府、办事处设立食品安全监管所,作为县级食品药品监管局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除食用农产品以外的食品安全监管。监管所建设费用,省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每所补助50万元。
而要想获得50万元补助,基层所建设必须合乎标准。2013年12月,陕西省食安办和陕西省财政厅联合发布镇(乡)食药监管所建设验收标准。该标准从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10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根据标准,基层所人员编制依据辖区人口、面积以及监管对象数量情况,按照万分之三的标准配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立1名协管员;基础设施建设,要有一处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一台执法车辆、一套快检设备等“十个一”,“四室一库”面积要达到150平方米;经费应纳入县政府财政预算,并对村级协管员提供的食品安全宣传、信息报送等的公共服务支付一定的报酬。
2014年4月,陕西省食安办又出台文件,进一步细化“10大项、40个子项、80小项”的验收标准。
陕西省局局长胡小平先后带队多次深入渭南、咸阳、宝鸡等地调研,现场实地查看其他基层执法部门建设情况,以确保相关标准能够满足基层所办公执法的基本要求。
显效应 各级政府加大投入
“以奖代补的激励政策,极大刺激了区、县对基层所的重视和投入。”眉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孙斌仓说。
据悉,相关政策一经公布,咸阳市长武县即投入260万元,为全县9个基层所配齐执法车辆、快检设备和办公设施;延安市洛川县在财政极度困难的情况下,先期拨付160多万元,为12个乡镇所配备办公设备和应急留样柜等。
对于中心城区来说,办公用房是个大问题,但是有了政策,就有了办法。西安市局相关人士表示,从2013年底起,西安市各区县政府都将基层所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目前,该市166个监管所中有161个所通过市级标准化所验收,有90个成为省级示范所。对每一个示范所,除省级财政以奖代补50万元外,市级财政配套奖励5万元。
新城区为西安市中心城区,寸土寸金。新城区局副局长李春晓告诉记者,全区共有9个基层所,98个编制全部到位。为全面推动省级示范所创建,在区政府大力推动下,该区3个街办在辖区租赁房屋供监管所办公使用,6个街办在街道机关或基层社区调剂房屋供监管所办公使用。9个基层所的办公用房达到了150平方米,按要求设置了“四室一库”。
此外,新城区还将基层所基础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2014年拨付了专项资金100万元,按照“十个一”标准给每个监管所配齐了设备,并建成了电子监管平台。近3年经费投入年均增长40%。目前,新城区9个基层所已全部达到省级示范所标准。
见成效 基层监管能力提升
以奖代补推进基层所标准化建设,能快速凝聚人心,建立基层监管队伍,实现食药监管全覆盖和精细化。
全国基层所的兴建始于2013年食药监管体制改革,基层所人员构成相对多元化,有来自食药监管系统的,有从工商质检部门划转的,还有乡镇干部、新招录的大学生。这一支来自“五湖四海”的队伍迅速集结,并按照标准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执法水平,强化基层力量。
基层所标准化建设令食药监管真正落地。西安市雁塔区辖区面积15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20万,监管对象超过1.7万户。此前,全区仅有食药监管人员40余名。随着基层所建设不断深入,尤其在标准化建设过程中人员和硬件设施的及时补充,该区食药监管实现了全覆盖,精细化监管成为可能。
以雁塔区小寨路所为例,经过百日大排查,该所摸清了所辖22个社区、两个城中村中共计2600多个监管对象(含“三小”)的底数。在此基础上,所里21名监管人员全部确定了监管区域,明确了监管职责,实现了定岗定责。
有了底数明确、责任明确的基础,除了日常监管工作外,明厨亮灶、量化分级管理、提前介入、专项整治等举措均能通过基层所落实到位。此外,基层所还逐步承接了上级下放的部分行政许可,极大地方便了办证群众。
源浚者流长,根深者叶茂。相关数据显示,截至目前,陕西省共考核公告乡镇461个示范所,约占全省基层所的36%,2.305亿元以奖代补资金全部落实。今年,陕西省还将考核验收200个基层所,全省示范所数量有望达到总数的50%。(胡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