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省食药部门加大力度
确保“双节”食品安全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节令食品进入消费旺季,为防控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在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安排部署下,全省各地监管部门结合实际,积极行动,全面开展“双节”食品监管。
铜川 深入社区农村 加强食安科普
随着“双节”临近,食品市场再度进入活跃期。为保障广大群众节日期间的饮食安全,铜川市食安办及早谋划,制定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对“双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各区县、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针对“双节”期间食品安全特点,以商业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节日和旅游度假消费集中区域为重点区域,以月饼等节令食品生产者、大型商超、农家乐、承办集体聚餐餐饮服务单位、连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场所,以肉制品、乳制品、酒类、保健食品等热销食品及畜禽产品、水产品等为重点品种,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同时,要求各区县、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把宣传教育作为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的重要抓手,深入社区和乡村,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抵制假冒伪劣食品、慎重购买不明食材加工制作的食品,倡导科学理性消费。 (张亮 吴明超)
西安新城 突击检查螃蟹市场
中秋节是螃蟹消费旺季,为确保安全,近日,西安市新城区食药监局针对螃蟹市场进行突击检查,加强辖区水产品监管,规范水产品生产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突击检查,该局深入辖区水产品较为集中的西一路华威、鱻鑫等水产品批发市场进行检查。此次行动注重在源头上严查螃蟹的进货渠道,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具备检验合格报告,是否有销售来源不明、变质腐败的螃蟹。针对票据不全的经营户一方面进行现场抽样进行快检,另一方面执法人员分别下达《监督意见书》,如若出现销售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水产品将严厉惩处。
新城区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购买螃蟹应选择正规渠道,索要发票或收据,不要购买或食用来历不明的螃蟹,选购色泽光亮、无腥无臭的螃蟹,不宜生食,宜现做现吃,蟹肉性寒,不宜多食。 (张亮 张桂弘)
韩城 全面排查食药安全隐患
针对“双节”期间食品药品消费特点,韩城食药监局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加大对月饼、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酒类、调味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等节日热销食品生产企业及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力度,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该局坚持取缔无法定证照的违法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黑窝点。大力推行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及索证索票制度,阻断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流入市场渠道。同时在药品日常监管基础上,强化对药品购进渠道、冷链管理等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着力加强对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主渠道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非法回收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和特殊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张亮)
安康旬阳 专项检查月饼市场
安康市旬阳县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从扎实开展月饼市场专项检查行动。
该局重点检查生产加工企业原辅料进货查验情况,是否利用回收食品或过期食品作为原料加工食品,生产过程中是否使用非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食品包装标示标注是否规范等;经营企业重点检查食品经营户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件,经营户是否索证索票,是否建立进货合账,是否存在销售“三无”月饼的情况,是否有过期食品存在等。检查月饼生产经营企业超保质期、下架、回收食品的处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检查月饼生产数量、销售数量、市场退回和未销售数量情况。同时集中开展监督抽检工作,并将抽检结果予以公示。 (张亮)
汉中西乡 全面抽检 确保安全
汉中市西乡县食药监局组织精干力量对节前市场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本次抽检对大型超市、农贸批发市场等商品交易集中区域实施全覆盖,产品涉及方便食品、酒类、炒货坚果制品、薯类膨化食品、糕点等五大类共75批次,主要检测食品添加剂、过氧化值、铅残留、甲醇、霉菌等风险等级较高项目。检测人员从抽检封样到登记确认,每一个程序都严格认真,确保了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目前,所抽检品已全部送往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结果将在20个工作日后反馈各经营单位,西乡县局也将第一时间把抽检结果放在政府网站向群众公示,严厉查处不合格食品,保证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中秋、国庆佳节。(张亮)
汉中创建无保健品欺诈消费和虚假宣传社区(村)
为了进一步深化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汉中市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在持续不断的开展专项整治基础上,多措并举,安排部署开展无保健品欺诈消费和虚假宣传社区(村)创建活动,由治标转向治本。
汉中市创建活动首先明确了镇(办)、社区(村)的属地管理,牵头抓总的责任。哪个酒店、农家乐在搞保健品非法宣传、非法促销,哪个大妈大爷上当受骗了,他们很快能通过网格化管理系统获知信息,协调组织市场监管与食药监管部门一起上手处置。
为了解决执法部门孤军奋战搞整治的问题,县区食安办统筹执法部门力量成立督导指导组下沉到镇办、社区和基层干部一起排查问题、解决问题。各社区(村)充分动员群众力量,组建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在要求辖区各单位自查的同时,逐一签订责任书,要求自觉抵制利用保健品进行非法宣传与欺诈消费的问题发生。对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去年下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44起,涉案金额70余万元。
创建活动要求监管部门要将宣传触角延伸至街道、社区,要指导街道、社区在辖区内老干部活动中心、图书馆、社区及具备条件的经营单位等地方,开展有针对性的保健品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典型案例的宣传,通过上当受骗群众的现身说教,提醒老年人理性对待保健品等产品的推销。
为推进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市、县区食安办把创建工作纳入年度食品安全考核范围。同时成立督查考核组,紧紧围绕创建开展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实行跟踪问效。对督查考核发现的行动迟缓整治与创建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 (张亮 高扬)
全省酒类食品专项稽查行动成效显著
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者1356家
9月19日记者从陕西省食药监局获悉,该局开展为期4个月的严厉打击酒类食品违法行为专项稽查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全省食药监系统共检查酒类食品生产经营者12813家,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者1356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家,取缔酒类小作坊9家。
据省食药监局稽查局局长张志介绍,为进一步规范酒类食品生产经营秩序,针对酒类食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安全问题,该局从2018年4月至8月,重点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酒类食品非法添加、非法进口、制假售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热点和难点问题,以酒类产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综合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专营店,娱乐场所为重点场所,以白酒(散装酒)、啤酒、红酒,进口酒类产品,特别是市场销量较大的品牌酒和高端酒为重点品种,在全省开展专项稽查行动。
此次专项稽查行动按照“突出重点、上下联动、集中力量、统一行动”的工作方针,组织精干力量,对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展开全面摸排,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和大量案件线索,精准打击无证生产经营的“黑作坊”、“黑窝点”、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酒冒充合格的白酒、啤酒、红酒或其他酒类品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全省食药监系统共检查酒类食品生产经营者12813家,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者1356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家,取缔酒类小作坊9家,责令停产停业4家,移交公安机关案件8件,查获假冒茅台、五粮液、国窖、西凤、剑南春等知名品牌白酒,货值金额256.66万元,一批案件还在深挖中。
张志表示,通过专项稽查行动,集中查处了一批重大案件,深挖了一批制假售假黑窝点,铲除根源,形成强大的震慑,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规范了全省酒类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同时,随着双节临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酒类食品时要到证件齐全的正规商家处购买,并保留购货票据。选购白酒注意查看标签内容信息(包括名称、酒精度、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净含量、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编号等),白酒应为无色、透明、无悬浮物和沉淀物。购买进口酒类食品注意查看酒瓶上是否有中文标签,并可要求经营者提供海关进口报关单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特别提醒消费者,谨慎购买路边流动摊贩、集贸市场经营的酒类食品,不要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的散装白酒。在生活中遇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31投诉电话或向当地食品药品(市场监管)监管部门反映。(张亮 张伟峰 俞海源)
杨凌举办Ⅲ级药品安全
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为适应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需要,锻炼全区应对突发药械安全事故的组织指导、协调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处理能力,日前,杨凌示范区食药监局组织开展2018年Ⅲ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示范区应急办、宣传部、财政局、公安局、社会事业局、示范区医院等相关单位人员和食药监系统监管人员共计40余人到场参演及观摩学习。
此次演练模拟“某医院发生群体性输液反应,病患累计达24人,且有3名患者发生昏迷和休克”这一事件,采用“情景场地设计和桌面推演相结合”的方式,共进行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响应终结和后期处置”五项演练科目。通过演练,展示了各级各部门快速反应、密切协作、科学应对的处置程序,达到了检验预案、规范程序、完善机制、已练代训、提升能力的演练目标。
演练结束后,该局总结认为此次模拟演练是由以往的桌面推演向实地演练的初步尝试,整个应急演练准备充分、安排合理、场景设置逼真、组织指挥有力;展示了各部门快速反应、密切协作、群策群力、协同应对的生动场面。演练取得了圆满成功,为今后处置药械应急事件提供了很好的范例。 (张亮 刘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