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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秦都市报》:“三秦食药”专刊(三十三)
发布时间 : 2018-08-30 00:00    点击量: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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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药监局        

排查整改干部作风问题        

 

为进一步严肃纪律要求,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日前,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印发了《落实专项督查整改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将围绕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慢、虚以及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认真排查整改,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积极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方案》明确,排查整改工作将重点排查干部队伍政治纪律、行政效能、工作状态、担当负责、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在遵守政治纪律方面,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中央以及省委决策部署方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在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方面,重点排查在研究工作、制定政策方面是否存在不深入研究、不听取意见、简单粗暴一刀切;在飞行检查、违法违纪案件查处等工作中是否存在查找问题不深入,关键环节不严谨、惩戒示范效应不明显以及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办事吃拿卡要等问题。        

  在庸、懒、散、慢、虚问题方面,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工作作风不实,工作效率低下,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在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方面,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文件会议落实工作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隐形变异问题以及违规发放津补贴、大额消费拆分报销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等问题。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排查方面,深刻吸取长春长生问题疫苗案件教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纪律和制度建设。在年初排查的118个风险点基础上,再组织深入排查,重点查找年初确定的风险点管控情况,是否存在不深入研究,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整改不力问题;是否有新增风险点,还存在监管盲区问题;管控措施是否科学、有效,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是否完善等问题。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方面,重点查找干部管理、干部作风与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不相适应的问题,进一步树立能者上、庸者下、干者荣、劣者汰的鲜明导向。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重点查找是否存在擅自抬高门槛、增设条件、增加监管相对人负担;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缺乏,处罚制裁多,提供服务少以及门好进、脸好看、事更难办等问题。        

  为确保排查整改取得扎实效果,陕西省食药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张小宁任组长的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通过多种方式全面排查干部队伍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强化整改实效,坚持常抓不懈,持续推动干部队伍作风发生根本性转变。        

张小宁表示,扎实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是强化四个意识 坚持两个坚决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体现和具体行动。排查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作风纪律,加强监督执纪问责,通过自查整改、监督检查、三项机制运用、警示教育等方式,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增强责任担当意识,激发干事创业激情,全身心地投入到食品药品监管事业中来,为全省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提供坚强保障。 (张亮 张伟峰 赵忠)        

我省新增10个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        

   记者828日从省食安办了解到,经省政府同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授予西安市新城区、宝鸡市岐山县、咸阳市乾县、渭南市澄城县、铜川市印台区、延安市子长县、榆林市榆阳区、汉中市略阳县、安康市紫阳县、商洛市镇安县10个县区为陕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区)        

2012年我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食安办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各地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截至目前,全省共有35个县(区)被命名为陕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区)。 (张亮 郑梅子 周博)        

铜川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评定信用等级        

为充分发挥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职能,强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意识。近日,铜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2015年出台的《铜川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本次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主要以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监督抽验、行政处罚等方式所采集的企业信息为依据,对辖区内5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90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了信用等级综合评定。其中医疗器械生产企业A2家、C1家、2家因全年未生产不予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90家均为守信单位,无警示、失信和严重失信单位。通过信用等级评定,旨在促进企业建立以法律和道德为基础的诚信体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不断推进企业守法、公平、诚信建设,增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为群众用械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2014年以来,铜川市已连续4年开展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并将信用评定结果与企业风险分级监管相结合,对评定为守信的企业列入红名单进行通报表扬,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优先办理行政许可、备案等绿色审批通道,对C级和警示以下的企业列入飞行检查重点名单,并增加检查频次,不断强化企业是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张亮 杨米米) 

你们安心学习  食品安全由我们守护        

全省多地开展学前食安检查        

   新学年开学在即,在陕西省食药监局统一安排部署下,全省多地食药监管部门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汉中把学校食品安全保障做到位        

  827日,汉中市食安办、市食药监局就做好秋季开学及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全市各级食药监管部门迅速行动,抢在开学前,把学校食品安全保障做到位。        

  汉中市局从强化责任落实,加强业务培训,开展专项检查,开展整改回头望,做好舆情处置等方面要求确保学校食品安全。要求对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严厉打击,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严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西咸新区全面培训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        

  西咸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多措并举,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体环境进行治理提升。        

  沣东分局联合教育部门组织辖区内79家学校(托幼机构)的230名食品安全管理员和厨师长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班。组织辖区6个基层监管所,利用1个月时间对学校食堂实现全覆盖检查,印制《告家长和小饭桌开办者食品安全告知书》200余份,对辖区内已备案的16家小饭桌信息实现全面公示。 

  并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西安新城区拉网式排查小饭桌

  西安市新城区食药监局成立以9个监管所为主体、协管员为辅助的专项检查队伍,对全区小饭桌开展拉网式排查。        

该局从摸底数、查安全、强责任、重培训等方面,对辖区内 “小饭桌状况进行摸底调查,详细登记地址、经营者姓名、联系方式、学生来源等内容,建立健全监管档案。从食品原材料购进、食品加工场所卫生环境、食品安全操作规程、食品存放、留样等方面,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达不到经营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予登记。 (张亮)        

在蒸面调料中添加罂粟壳        

安康一店主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71011日,安康市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辖区公安机关,查处了某蒸面店在蒸面调料中添加罂粟壳案,查获涉案罂粟粉末1袋,罂粟果实3袋,共计16.626kg,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        

  一、基本案情        

  20171011日,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举报信息,联合辖区公安部门对安康市汉滨区某蒸面店进行检查,现场对辣子面、辣子油、五香粉等进行快速检测,其中辣子油、五香粉检测结果呈阳性。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店蒸面以及蒸面调料予以扣押并进行监督抽样送检。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在蒸面店老板王某某住所顶层查获罂粟果实3袋、粉末1袋,共计16.626kg1030日,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了检验报告,报告显示辣子油检出罂粟碱、那可丁、可待因、吗啡成分;五香粉检出罂粟碱、那可丁、可待因、蒂巴因、吗啡成分。        

  二、查处情况        

  王某某在蒸面调料中添加罂粟壳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涉嫌犯罪。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将本案移送至辖区公安机关处理。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经立案侦查,认定王某某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目前,汉滨区检察院已对此案提起公诉。        

  三、案件分析        

  本案是一起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典型案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由于罂粟壳中含有吗啡、可待因、罂粟碱、那可丁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易使人体产生瘾癖,对人体肝脏、心脏有毒害作用。原卫生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中明确将罂粟壳列为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6年发布的《关于严厉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的通知》中,也明确禁止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        

本案中,王某某在蒸面调料中违法添加罂粟壳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有关禁止性规定,属于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确保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日前,杨凌示范区食药监局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在辖区深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确保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本次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围绕四个环节开展。一是重点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环节风险排查,主要是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无源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检查。二是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环节风险排查,主要开展疫苗、生物制品,冷链药品,特殊药品专项排查和医疗机构用药用械检查。三是扎实开展药品专项稽查整治行动,以打击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积极开展药品净网2018”专项行动为主。四是强化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上报,分级多渠道进行药械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的收集工作。期间,还将召开全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警示教育及质量安全风险分析通报会。 (张亮 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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