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
11月2日
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陕西省近日出台政策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对省内药物研发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取得化学药品批准文件的创新产品,并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在陕西落地转化的项目,一类新药最高资助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王志宏在发布会上介绍,日前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陕西省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方案》,对全面推进药械产业创新发展做出部署安排。《实施方案》明确对省内药物研发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取得化学药品批准文件的创新产品,并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在陕西落地转化的项目,一类新药最高资助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二类新药最高资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三类新药最高资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的企业实施奖励,主要包括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生产企业的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及该品种所涉及的申报项目,在符合有关条件的情况下,省工信厅要优先予以支持。对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企业,省级财政每个品规给药品生产企业奖补300万元。对辖区内新建的生物等效性研究机构并通过省级认定的,给予30万元的奖励。承担省内企业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研究工作的临床试验机构,其负责研究的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每个品种给予30万元的奖励,用于奖励从事生物等效性试验的工作人员不低于奖励资金的30%,鼓励医疗机构和临床医生积极开展、参与临床研究工作。(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