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全市旅游市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治理,不断提升旅游市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近日,宝鸡市食药监管局采取六项措施,确保旅游景区和节假日期间旅游市场餐饮环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是严格餐饮服务许可。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擅自改变备注项目(超范围经营)问题。对新开办或换证的涉旅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小餐饮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证,对设施设备、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批准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二是实施风险分级管理。结合旅游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规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监督管理记录情况,按照风险评价指标,划分风险等级,实施不同巡查频次的监督管理。对存在较大风险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采取措施,改善内部管理和过程控制,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是推进明厨亮灶工作。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将食品加工过程展示给消费者,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后厨的自我管理与消费者的监督有效结合起来,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提升旅游餐饮服务品质。
四是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严格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严查是否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在醒目位置公示。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等非法添加行为,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经营者风险防控意识。
五是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对于一次接待超过100人的餐饮服务单位,要有专人负责留样,留样量不少于100克,留样时间不小于48小时,留存留样记录。
六是完善应急管理机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制度。畅通举报投诉电话,落实值班、核查人员,对投诉信息及时核查、及时处理、及时回复。(宝鸡市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