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咸阳市政府再次调整市级行政审批事项43项(含子项),其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个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至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放管服”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强化衔接服务,增强县(区)食药局承接能力,实现整个承接工作有序推进,防止审批服务出现断档、脱节现象。咸阳市局将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确保承接到位。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简政放权的重要环节,咸阳局主动加强与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沟通协调,明确承接科室,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后不出现管理上的脱节和漏洞,使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承接能力建设。我对照下放审批事项的内容和流程要求,对县区食药局进行业务指导和帮助,并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对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承接事项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具体工作人员熟悉下放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审批条件、运行程序、硬件要求等等,提高县(区)承接能力,确保下放的审批事项“接得住、管得好、用得活”。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下放的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的专项检查,做好事中和事后监督的指导服务工作,强化工作衔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咸阳市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