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宝鸡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诚信“红黑榜”管理制度(试行)》,经科室和相关单位筛选、推荐,在公示、告知并听取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经审核,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第十五批食品药品行业红黑榜。
第十五批食品药品行业红榜企业共三家,分别是:青岛啤酒汉斯宝鸡有限公司、宝鸡中学食堂、宝鸡市恒丰园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
第十五批食品药品行业黑榜榜企业为宝鸡大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金台区同盟路11号,法定代表人为朱楠,因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相关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
对列入黑榜的企业,金台区局和市局有关科室将按照《宝鸡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诚信“红黑榜”管理制度(试行)》相关规定,强化管理措施,切实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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