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食品安全办下发了《关于对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进行复核检查的通知》,对西安市鄠邑区,宝鸡市太白县,汉中市镇巴县,商洛市山阳县进行复核检查。
此次复核检查严格按照《陕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考核验收细则》进行。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一查党政同责。查是否明确了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从组织保障、投入力度、创建经费、制度创新等方面是否得到了加强,是否将创建纳入当地政府办实事重要日程。二查否保持统一权威监管机构。查县、乡两级监管部门是否落实“四有两责”,监管能力是否提高,监管执法行为是否规范,基层所建设是否落实“十个一”标准等。三查日常监管,检验检测任务完成情况。查日常检查、巡查、投诉举报、案件查处、抽检等监管记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国、省抽任务落实、基层所快检工作有效开展情况。四查生产、市场、“三小”等主体责任落实。查大型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农产品集散中心、超市准入准出制度落实情况,改善“三小”食品经营环境、加强“三小”许可、备案管理等情况。五查重大事件,应急处置。查近两年是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以及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处置情况。六查创建标准其他内容。(协调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