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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三小”监管进入规范提升新阶段
发布时间 : 2017-09-27 00:00    点击量:  来源:

近日,省食安办制定印发了《陕西省“三小”规范提升工作方案》,标志着我省“三小”监管进入规范提升新阶段

《方案》明确,“三小”规范提升的总体要求是“巩固、健全、深化、规范、提升”。力争用一年多时间,使全省“三小”达到许可备案标准化,日常检查网格化,执法监督规范化,档案管理电子化,宣传教育常态化。

一是加强许可备案管理。对新开办、延续换证和变更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生产经营者,通过“陕西省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系统”按时限办理各类许可业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做好城区新增食品摊贩的备案工作,在经营区域的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同时,将乡镇辖区集贸市场食品摊贩纳入管理,予以备案。

二是规范“三小”生产经营行为。引导“三小”向集中化、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鼓励食品小作坊通过设置参观走廊、视频显示等形式,向社会宣传、展示其规范的操作过程,打造“阳光小作坊”;小餐饮明厨亮灶,采用隔断矮墙、透明玻璃幕墙、视频显示等方式,将食品的加工制作过程公开展现给消费者,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实现后厨阳光透明;食品摊贩集中区能长期经营的力争配套水电等设施,统一推车、棚、亭以及洗消设施和现场保洁设施。

三是提升监管整体水平。通过强化日常监督,规范监督抽检,深化监管信息系统应用等手段使“三小”卫生条件,管理水平,食品质量显著提高,社会效益大幅提升,日常监督更加有力,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不断增强。健全食品小作坊操作指导规范,完善食品小作坊产品检验项目清单;把“一票通”使用情况作为重点,查原料来源,查销售去向。加大对食品摊贩的备案管理,落实监管责任。

四是严格督查评价。每半年各地市食安办要深入区县,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等方式,随机抽查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现场检查食品摊贩集中区,对工作进展靠后的区县,要加强督查指导,查找原因,解决问题。省食安办将适时组成考评组,对各市规范提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对各市年终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了使“三小”规范提升工作学有样板,干有目标,结合我省“三小”的实际情况,树立了在改善“三小”生产经营条件、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质量安全等方面走在全省前列,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雁塔区兴善寺西街小餐饮示范街、未央区汉风小镇食品加工产业园、鄠邑区将军山古镇小餐饮集中区和鄠邑区城区食品摊贩集中区四个工作“样板间”。(肉制品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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