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掌握我省市场销售的白酒质量状况,做好全省白酒流通监管工作,保障酒类质量安全,根据2017年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依据《食品国家监督抽检工作规范》(试行)要求,从2017年9月10号至12月1号,省局委托省质检院对全省市场销售的白酒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
这次专项监督抽检范围为在我省销售时间长、销量较大的品牌白酒,共计抽样45批次样品,依据2017年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检验了酒精度、甲醇、氰化物、糖精钠、甜蜜素、三氯蔗糖六个项目,除福建省漳州板桥酒业有限公司酿造的金门柏纳德53°高粱酒酒精度不达标,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外,其它44个批次均为合格产品,合格率97.78%。对不合格批次产品,省局已发函告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从这次专项抽检看,我省市场销售白酒质量安全状况较好,近年来省局加强对高风险品种白酒监管成效明显。(乳制品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