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药品生产监管效能,完善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省局起草了《陕西省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办法》)。4月16日和17日,省局分别召集省内药品生产企业部分法定代表人和质量受权人,以及市区局药化生产监管科部分科长,组织召开《办法》修订座谈会,省局应宏锋副局长主持会议,药化生产监管处相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介绍了该办法出台的背景、制定的依据、必要性以及可行性,并对已征求的一些主要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做了说明。与会代表讨论热烈,并充分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大家围绕法定代表人如何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充分信任并授权管理人员,发挥质量受权人的作用等方面进行了讨论,会议取得了预期的成果。
省局将根据这两次座谈会征求的意见和建议,尽快修订并出台《陕西省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管理办法》。(安监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