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5月30日,省局召开《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自查风险问题报告管理办法》专题研讨会,肉制品处、相关地市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任彦保副局长参加并讲话。
会议首先介绍了《办法》的制定的目的和主要内容,《办法》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和风险防控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自查风险问题报告。监管部门要在核查中监督企业采取处置和防范措施,指导企业及时消除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参会人员紧紧围绕《办法》的食品安全自查、风险问题报告、日常监督管理等条款展开讨论,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任彦保强调,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是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该办法有助于企业规范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也利于监管部门全面掌握、精准实施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建立食品生产企业自查风险问题报告制度是强化食品生产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他要求,《办法》要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增强操作性与可行性,使各项条款更加贴合监管实际,切实防控食品安全风险,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肉制品处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