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落实3月23日省局印发《关于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安全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省局齐惠丽总药剂师带领省药化监管处相关人员,在西安市局分管局长及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于6月27日对西安市辖区内两家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督导。
督导组先后来到西安交通大学一附院、西安医学院一附院,实地查看了药库、住院药房及门诊药房和静配中心。齐惠丽现场询问了药剂科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是否组织学习了省局今年出台的关于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两个重要的文件、开展自查及整改情况。督导组查看了药房制度文件,对药品储存、购进、使用等几个环节进行检查。重点询问、查看了特殊药品的管理情况。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现场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齐惠丽强调国家总局毕井泉局长在年初工作会上指出,切实做到药品全生命周期的无缝监管,要深刻领会从实验室到医院全过程监管的基本规律。医疗机构作为药品安全生命周期中重要的使用环节,对确保药品质量安全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定要增强风险管理意识,守住药品安全底线,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及使用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做好质量跟踪工作,明确各环节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切实提升药品质量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下一步省局将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开展全省各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院、诊所的督导工作,确保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活动落到实处。(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处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