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
,为了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对长春长生问题疫苗案件的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局关于《深刻汲取长春长生问题疫苗教训 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通知》的要求,以案促改,举一反三,防微杜渐,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企业质量风险管控意识,落实药品经营安全的企业主体责任。省局组织召开了全省药品批发企业风险责任管理会议,省局齐惠丽总药剂师出席并讲话。全省439家药品批发企业的法人,各市(区)食药监管局市场科处负责人,省局药化市场监管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齐惠丽总药剂师分析了当前药品流通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了企业要认清当前形势,切实增强依法经营的责任感,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常态,对药品经营企业提出了三个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学习培训,打好管理基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主动完善企业质量控制体系,完善制度,开展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和质量风险管理等活动。认真深入学习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效的督促各岗位人员进行与其职责和工作内容相关的培训,加强内部质量控制和风险防控,努力营造依法依规经营的氛围。二是坚持依法经营,规范环节管理,掌控安全风险,健康有序发展。企业只有把药品流通监管的一系列法规正确运用到并渗透到企业的经营全过程中,抓具体、具体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解决,积小胜为大胜,才能保障药品流通环节不出现大的安全隐患和事故风险。三是开展隐患排查,明确安全责任,管理细化到岗,不撞风险红线。要始终绷紧安全经营这根弦,要挖掘经营过程中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堵塞风险漏洞,有效化解药品流通领域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药品经营全环节不出质量安全问题。
会上,3家药品批发企业的法人做了表态发言,全省439家药品批发企业的法人现场签订了《药品批发企业规范经营承诺书》,并安排对企业法人进行了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及风险管理等内容的培训。(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处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