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简报》刊发“陕西省坚持ʻ六个强化ʼ全力推进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其《编者按》称:在推进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中,必赢
在陕西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立足省情和工作实际,主动担当作为,坚持科学规划,强化统筹协调,勇于攻坚克难,全力推进检查员队伍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陕西省相关工作经验印发,供各地在实地工作中参考借鉴。现全文予以转发。
陕西省坚持“六个强化”全力推进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
自2019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意见》(国办发〔2019〕36号)以来,陕西省局高度重视,严格贯彻,坚持“六个强化”,重点围绕体制建设、制度完善、选拔划转和队伍管理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进。陕西省委、省政府对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时任省长刘国中(现任省委书记)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和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有关事项。2019年11月,陕西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实施方案》,为推进检查员队伍建设作出顶层设计。
二、强化调查研究,科学开展谋划。一是摸底调查全省现有检查员数量和现状。摸清市县(区)级仍在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各类检查员共计375人,每个检查员的人员身份和具体检查类别。二是深入开展调研。和省委编办共同深入企业,在一线与检查员直接交流,充分认识检查员工作的特殊性和职业性、专业性特点。三是积极调研学习兄弟省份的宝贵经验。分管局领导率队先后赴甘肃、山东进行专题调研。
经省委编办批复,同意成立陕西省药品和疫苗检查中心,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53名,1正3副,下设咸阳、宝鸡、渭南、汉中和延安五个副处级分中心。
三、强化统筹协调,打造工作合力。成立由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必赢
组成的省级职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工作小组,及时召开协调会议,具体研究检查机构设置、检查员划转等问题。陕西省局积极梳理检查员队伍组建和管理中可能遇到的六项问题,如检查员岗位设置、人员选拔和划转办法、工资待遇和职称评定等,与省人社厅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逐项解决检查员队伍建设中的“堵点”和“难点”。与省委编办保持沟通联系,积极汇报疫情期间药监部门取得的工作成绩和面临的困难挑战,使省委编办对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了更深认识。
四、强化考核选拔,规范划转流程。陕西省局严格考核审查,分批次有步骤开展检查员选拔和划转。在对符合划转条件的检查员人数进行摸底基础上,确定第一批划转计划数为60人,第二批划转计划数为31人,二是严格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项工作组,周密组织考核,按程序逐步完成划转工作。截止目前,第一批划转47人已报到开展检查工作,第二批划转工作正在进行中。
五、强化队伍管理,提升履职能力。陕西省局协调省人社厅等部门,将符合条件的检查员纳入省人社厅药学专业职称评审范围,打通检查员职称晋升通道,较好解决了检查员发展“天花板”问题。出台《陕西省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管理办法(试行)》以及药品检查员岗位准入管理、培训管理、考核评价办法、责任追究、激励管理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制定工作规则、议事决策、会议制度、人员管理、内部运行等制度,为机构规范运行提供机制保障。大胆创新高素质检查员培训模式,积极倡导和推动企业生产实地培训基地建设。利用已建成药品生产、药品流通、医疗器械和化妆品5个实训基地,提升检查员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强化履职保障,确保正常运转。陕西省局积极加强和地方政府以及市级市场监管局(药监分局)沟通协调,明确药监分局和检查分中心在药品监管中的“一体两翼”作用,明确职能划分。召集驻地市场监管局局长专题会,研究推进五个分中心筹建工作。向驻地市政府印发《关于支持药品和疫苗检查分中心建设的函》,争取当地政府大力支持。加强与省财政厅协调,将检查支出、人员薪酬、办公场所、检测设备等检查员队伍开展工作所需经费、列入省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后勤保障工作,为各分中心提供必要办公用房和设施。目前五个分中心办公场所已全部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