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二季度统计分析报告
yjj/2019-00053
有效
2017年07月05日 00:00
一、全省食品监督管理
(一)全省食品经营许可(附表1)
1.截止2017年5月底,全省食品有效许可证278874个,同比减少3.96%;新增23204个,注销5305个。食品流通许可旧证67954个,新增2973个,注销2064个;餐饮服务许可旧证48425个,新增1402个,注销1738个。食品经营许可新证162495个,占全部食品有效许可证的58.27%,新增18829个,注销1503个。
本季度末实有新证食品销售经营者105690家,新增11141家,注销807家;其中,互联网经营1220家,新增160家,注销2家。
实有新证餐饮服务经营者47059家,新增6552家,注销647家;其中,内设中央厨房新增4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新增3家,互联网经营新增92家,注销1家。实有新证单位食堂9746家,新增1136家,注销49家,其中,学校食堂新增754家,注销44家。
2.食品经营项目类型
二季度末,全省预包装食品销售者114169家,新增17437家,包括新增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9423家和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8014家;注销231家,包括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135家和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96家。
二季度末,全省散装食品销售者39169家,新增4082家,包括新增含销售冷藏冷冻食品1983家和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2099家;注销120家,包括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者71家和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49家。
二季度末,全省特殊食品销售者17006家,新增2396家,包括新增保健食品2089家、特殊医学用途食品171家、婴幼儿配方乳粉761家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288家;注销40家,包括保健食品销售41家、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6家、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2家。
二季度末,全省共有其他类食品销售者8086家,新增120家;热食类食品制售者52702家,新增5291家,注销507家;冷食类食品制售者5185家,新增639家,注销136家;生食类食品制售者1719家,新增52家,注销23家;糕点类食品制售者1970家,新增228家;自制饮品制售者2840家,新增427家,注销4家;其他类食品制售者6523家,新增128家。
(二)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食品经营许可(附表2)
1.二季度末,西安市实有食品流通许可旧证14712个,餐饮服务许可旧证11610个,食品经营许可新证32729个。全市共有食品有效许可证59051个。
从主体业态看,持有新证的食品销售经营者22741家,包括互联网经营211家;持有新证的餐饮服务经营者8629家,包括内设中央厨房24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4家、互联网经营159家;持有新证的单位食堂1359家,包括学校食堂703家。
全市食品经营项目类型有预包装食品销售者20326家,同比增长313.72%;散装食品销售者7133家,同比增长290.64%;特殊食品销售者8174家,同比增长285.38%;其他类食品销售者1005家,同比增长2855.88%;热食类食品制售者11594家,同比增长193.89%;冷食类食品制售者1814家,同比增长171.56%;生食类食品制售者292家,同比增长548.89%;糕点类食品制售者629家,同比增长288.27%;自制饮品制售者1687家,同比增长287.82%;其他类食品制售者223家,同比增长4360%。
2.二季度末,宝鸡市实有食品流通许可旧证9059个,餐饮服务许可旧证6533个,食品经营许可新证19452个。全市共有食品有效许可证35044个。
从主体业态看,持有新证的食品销售经营者13923家,包括互联网经营208家;持有新证的餐饮服务经营者4757家,包括内设中央厨房1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6家、互联网经营113家;持有新证的单位食堂772家,包括学校食堂368家。
全市食品经营项目类型有预包装食品销售者20608家,同比增长127.74%;散装食品销售者2564家,同比增长429.75%;特殊食品销售者937家,同比增长115.9%;其他类食品销售者142家,同比增长846.67%;热食类食品制售者4419家,同比增长58.22%;冷食类食品制售者441家,同比增长324.04%;生食类食品制售者89家,同比增长50.85%;糕点类食品制售者167家,同比增长106.17%;自制饮品制售者185家,同比增长96.81%;其他类食品制售者3767家,同比增长34145.45%。
3.二季度末,咸阳市实有食品流通许可旧证6432个,餐饮服务许可旧证3889个,食品经营许可新证15708个。全市共有食品有效许可证26029个。
从主体业态看,持有新证的食品销售经营者8540家,包括互联网经营76家;持有新证的餐饮服务经营者5967家,包括内设中央厨房6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2家、互联网经营12家;持有新证的单位食堂1201家,包括学校食堂785家。
全市食品经营项目类型有预包装食品销售者9304家,同比增长20.94%;散装食品销售者3525家,同比增长66.82%;特殊食品销售者1524家,同比减少0.13%;其他类食品销售者1309家,同比增长1496.34%;热食类食品制售者6638家,同比增长384.53%;冷食类食品制售者802家,同比增长15.06%;生食类食品制售者126家,同比增长9.57%;糕点类食品制售者284家,同比增长68.05%;自制饮品制售者208家,同比增长66.4%;其他类食品制售者217家,同比增长442.5%。
4.二季度末,铜川市实有食品流通许可旧证1004个,餐饮服务许可旧证1101个,食品经营许可新证6447个。全市共有食品有效许可证8552个。
从主体业态看,持有新证的食品销售经营者3094家,包括互联网经营7家;持有新证的餐饮服务经营者3107家,包括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家;持有新证的单位食堂246家,包括学校食堂76家。
全市食品经营项目类型有预包装食品销售者2214家,同比增长129.19%;散装食品销售者1422家,同比增长47.82%;特殊食品销售者225家,同比增长90.68%;其他类食品销售2507家;热食类食品制售者1846家,同比增长39.85%;冷食类食品制售者52家,同比增长20.93%;生食类食品制售者2家,同比增长100%;糕点类食品制售者8家,自制饮品制售者12家,同比增长1100%;其他类食品制售者3家。
5.二季度末,渭南市实有食品流通许可旧证数量8281个,餐饮服务许可旧证5911个,食品经营许可新证14564个。全市共有食品有效许可证28756个。
从主体业态看,持有新证的食品销售经营者9026家,包括互联网经营154家;持有新证的餐饮服务经营者4370家,包括内设中央厨房2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3家、互联网经营149家;持有新证的单位食堂1168家,包括学校食堂580家。
全市食品经营项目类型有预包装食品销售者8851家,同比增长779.82%;散装食品销售者8856家,同比增长567.2%;特殊食品销售者675家,同比增长1025%;其他类食品销售者1062家,同比增长53000%;热食类食品制售者4449家,同比增长455.43%;冷食类食品制售者220家,同比增长547.06%;生食类食品制售者268家,同比增长5260%;糕点类食品制售者82家,同比增长412.5%;自制饮品制售者172家,同比增长647.83%;其他类食品制售者193家,同比增长168.06%。
6.二季度末,延安市实有食品流通许可旧证803个,餐饮服务许可旧证899个,食品经营许可新证19402个。全市共有食品有效许可证21104个。
从主体业态看,持有新证的食品销售经营者11076家,包括互联网经营31家,同比增长82.35%;持有新证的餐饮服务经营者6982家,包括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家;持有新证的单位食堂1344家,包括学校食堂412家。
全市食品经营项目类型有预包装食品销售者11008家,同比增长51.65%;散装食品销售者1697家,同比增长61.16%;特殊食品销售者548家,同比增长60.23%;其他类食品销售912家,同比增长9.88%;热食类食品制售者7397家,同比增长25.39%;冷食类食品制售者471家,同比增长141.54%;生食类食品制售者132家,同比增长80.82%;糕点类食品制售者151家,同比增长73.56%;自制饮品制售者94家,同比增长62.07%;其他类食品制售者154家,同比增长60.42%。
7. 二季度末,榆林市实有食品流通许可旧证5574个,餐饮服务许可旧证3741个,食品经营许可新证15867个。全市共有食品有效许可证25182个。
从主体业态看,持有新证的食品销售经营者10417家,包括互联网经营148家;持有新证的餐饮服务经营者4089家,包括内设中央厨房1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家、互联网经营2家;持有新证的单位食堂1361家,包括学校食堂436家。
全市食品经营项目类型有预包装食品销售者14817家,同比增长42.12%;散装食品销售者9127家,同比增长11.54%;特殊食品销售者797家,同比增长242.06%;其他类食品销售132家,同比增长780%;热食类食品制售者4224家,同比增长441.54%;冷食类食品制售者197家,同比增长47.01%;生食类食品制售者50家,同比增长38.89%;糕点类食品制售者114家,同比增长90%;自制饮品制售者116家,同比增长58.9%;其他类食品制售者140家,同比增长483.33%。
8.二季度末,汉中市实有食品流通许可旧证7169个,餐饮服务许可旧证5155个,食品经营许可新证11740个。全市共有食品有效许可证24064个。
从主体业态看,持有新证的食品销售经营者8147家,包括互联网经营32家;持有新证的餐饮服务经营者3103家,包括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家、互联网经营68家;持有新证的单位食堂490家,包括学校食堂262家。
全市食品经营项目类型有预包装食品销售者12983家,同比增长56.63%;散装食品销售者4778家,同比增长58.21%;特殊食品销售者1652家,同比增长243.45%;其他类食品销售703家,同比增长409.42%;热食类食品制售者3901家,同比增长25.68%;冷食类食品制售者920家,同比增长8.49%;生食类食品制售者118家,同比增长40.48%;糕点类食品制售者372家,同比增长50%;自制饮品制售者227家,同比增长28.98%;其他类食品制售者379家,同比增长149.34%。
9.二季度末,安康市实有食品流通许可旧证数量13304个,餐饮服务许可旧证8000个,食品经营许可新证9432个。全市共有食品有效许可证30736个。
从主体业态看,持有新证的食品销售经营者6147家,包括互联网经营156家;持有新证的餐饮服务经营者2645家,;持有新证的单位食堂640家,包括学校食堂335家。
全市食品经营项目类型有预包装食品销售者6711家,同比增长273.25%;散装食品销售者3328家,同比增长179.19%;特殊食品销售者1015家,同比增长935.71%;其他类食品销售16家;热食类食品制售者2731家,同比增长194.29%;冷食类食品制售者208家,同比增长670.37%;生食类食品制售者11家;糕点类食品制售者63家,同比增长3.28%;自制饮品制售者52家,同比增长420%;其他类食品制售者19家,同比减少72.46%。
10.二季度末,商洛市实有食品流通许可旧证792个,餐饮服务许可旧证583个,食品经营许可新证15970个。全市共有食品有效许可证17345个。
从主体业态看,持有新证的食品销售经营者11814家,包括互联网经营129家;持有新证的餐饮服务经营者3085家,包括内设中央厨房810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42家,互联网经营1家;持有新证的单位食堂1071家,包括学校食堂436家。
全市食品经营项目类型有预包装食品销售者6442家,同比增长137.36%;散装食品销售者1966家,同比增长302.87%;特殊食品销售者1300家,同比增长835.25%;其他类食品销售296家,同比增长9766.67%;热食类食品制售者4589家,同比增长646.18%;冷食类食品制售者30家,同比增长150%;生食类食品制售者628家,同比增长2516.67%;糕点类食品制售者66家,同比增长500%;自制饮品制售者69家,同比增长590%;其他类食品制售者1422家。
11. 二季度末,杨凌示范区实有食品流通许可旧证824个,餐饮服务许可旧证1003个,食品经营许可新证1184个。全市共有食品有效许可证3011个。
从主体业态看,持有新证的食品销售经营者765家,包括互联网经营68家;持有新证的餐饮服务经营者325家,包括内设中央厨房1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3家、互联网经营1家;持有新证的单位食堂94家,包括学校食堂52家。
全区食品经营项目类型有预包装食品销售者905家,同比增长142.63%;散装食品销售者273家,同比增长82%;特殊食品销售者159家,同比增长91.57%;其他类食品销售2家;热食类食品制售者914家,同比增长119.71%;冷食类食品制售者30家,同比增长100%;生食类食品制售者3家;糕点类食品制售者34家,同比增长47.83%;自制饮品制售者18家,同比增长260%;其他类食品制售者6家,同比增长20%。
(三)全省食品生产环节日常监管(附表3)
1.二季度,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284家、3455家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9576人次,快检生产主体208家次,快检食品446批次,发现违法违规食品生产企业128家次、违法违规问题281个,完成整改216家次,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7家次。
2.二季度,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检查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75家、111家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409人次,快检生产主体3家次,快检食品15批次,发现违法违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2家次,完成整改2家次。
3.二季度,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检查食品加工小作坊7632家、10486家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5584人次,快检生产主体620家次,快检食品1139批次,发现违法违规食品加工小作坊442家次、违法违规问题449个,完成整改839家次,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44家次。
(四)全省食品流通环节日常监管(附表4)
1.二季度,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检查食品经营主体95631家、139012家次,含农村地区11287家、15194家次,其中:食品销售环节49546家、69346家次,餐饮服务环节46085家、69666家次;出动检查人员228636人次,其中农村地区23957人次;快检经营主体16521家次,其中农村地区2946家次;快检食品80319批次,其中农村地区5418批次;快检食品不合格238批次,农村地区未发现不合格批次;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者2967家,其中农村地区494家;发现违法违规问题3872个,其中农村地区754个;8514家食品经营者完成整改,其中农村地区986家。
8264户餐饮服务经营者积极实施“明厨亮灶”,同比增长90.2%;对33692户餐饮经营者进行量化分级评定,评定为优秀的1306户,占量化分级评定户的3.88%,评定为良好的14290户,占量化分级评定户的42.41%。
2.各市(区)食品流通环节日常监管(见附表5)
二季度,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检查食品流通环节经营主体20272家、31482家次,其中:农村地区1496家,2418家次;出动检查人员3111人次,快检经营主体8180家次,快检食品51636批次;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者437家、违法违规问题604个,完成整改769家。
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检查食品流通环节经营主体10886家、14208家次,其中:农村地区394家,444家次;出动检查人员13338人次,快检经营主体1055家次,快检食品3698批次;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者84家、违法违规问题232个,完成整改370家。
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检查食品流通环节经营主体3574家、5320家次,其中:农村地区806家,1219家次;出动检查人员7531人次,快检经营主体278家次,快检食品3350批次;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者25家、违法违规问题106个,完成整改240家。
铜川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检查食品流通环节经营主体4295家、7494家次,其中:农村地区657家,841家次;出动检查人员10837人次,快检经营主体86家次,快检食品465批次;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者12家、违法违规问题12个,完成整改12家。
渭南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检查食品流通经营主体9085家、12394家次,其中:农村地区2219家,2280家次;出动检查人员28840人次,快检经营主体357家次,快检食品803批次;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者931家、违法违规问题630个,完成整改1864家。
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检查食品流通环节经营主体12961家、19476家次,其中:农村地区810家,1251家次;出动检查人员44057人次,快检经营主体2239家次,快检食品12215批次;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者599家、违法违规问题613个,完成整改665家。
榆林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检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经营主体13763家、16064家次,其中:农村地区608家,707家次;出动检查人员45059人次,快检经营主体763家次,快检食品1973批次;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者353家、违法违规问题961个,完成整改3764家。
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检查食品流通环节经营主体9264家、15489家次,其中:农村地区955家,1337家次;出动检查人员21231人次,快检经营主体1712家次,快检食品1241批次;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者51家、违法违规问题241个,完成整改92家。
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检查食品流通环节经营主体5669家、8414家次,其中:农村地区2463家,3890家次;出动检查人员13364人次,快检经营主体1348家次,快检食品3134批次;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者377家、违法违规问题391个,完成整改629家。
商洛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检查食品流通环节经营主体4114家、6306家次,其中:农村地区782家,772家次;出动检查人员9456人次,快检经营主体400家次,快检食品560批次;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者98家、违法违规问题82个,完成整改106家。
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检查食品流通环节经营主体1748家、2365家次,其中:农村地区97家,35家次;出动检查人员3812人次,快检经营主体103家次,快检食品1244批次,完成整改3家。
二、全省保健食品监督管理
(一)全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管(附表6)
二季度,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23家、210家次;检查保健食品148种次,同比增长4.96%;快检保健食品15批次,全部合格;发现违法违规生产1家次,完成整改14家次。
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8057家、9993家次;快检保健食品201批次;发现违法违规经营企业224家次,完成整改556家次,移交稽查部门查处经营企业3家次。
三、全省药品监督管理
(一)省局药品注册行政受理(附表7)
二季度,省局受理药品补充审批申请20件,其中:中药天然药物3件,化学药品17件;药品补充备案申请171件,其中:中药天然药物122件,化学药品49件;药品再注册申请26件,其中:中药天然药物11件,化学药品15件。
(二)全省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附表8)
全省共检查药品生产企业307家次,同比增长41.47%,其中:基本药物生产企业107家次,血液制品、注射剂等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28家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991人次;发现违法违规药品生产企业47家次,责令其整改存在问题55家次;收回6家企业的GMP证书;对8家生产企业存在的问题在省局政务信息公开网予以公示;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处6家。
(三)全省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附表9)
1.二季度,全省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8223家次,其中:药品批发企业559家次,同比增长5.08%;药品零售企业7664家次,同比增长7.72%。
药品批发企业存在违反药品经营相关管理规定行为的60家次,占被检查企业的0.73%,其中,未遵守GSP规定的51家次,未遵守GSP关于执业药师配备使用要求1家次,其他各类问题的10家次;完成整改的经营企业及其他67家次。
药品零售企业中存在违反药品经营相关管理规定行为的1038家次,占检查企业的12.62%,其中,未遵守GSP规定的409家次,未遵守执业药师配备使用要求117家次,涉及假药5家次,涉及劣药24家次,无照经营6家次,非法渠道购进药品35家次,其他各类问题的593家次;完成整改的零售企业及其他1129家次,撤销GSP证书1张,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处29家。
2.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系统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附表10)
二季度,西安市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848家次,存在违法违规的经营企业142家次,完成整改的经营企业118家次,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处5家。
宝鸡市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019家次,存在违法违规的经营企业39家次,完成整改的经营企业27家次,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处12家。
咸阳市检查药品经营企业549家次,存在违法违规的经营企业46家次,完成整改的经营企业其他54家次,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处3家。
铜川市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16家次,存在违法违规的经营企业19家次,完成整改的经营企业67家次。
渭南市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358家次,存在违法违规的经营企业268家次,完成整改的经营企业285家次。
延安市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070家次,存在违法违规的经营企业223家次,完成整改的经营企业226家次。
榆林市检查药品经营企业815家次,存在违法违规的经营企业157家次,完成整改的经营企业221家次。
汉中市检查药品经营企业561家次,存在违法违规的经营企业36家次,完成整改的经营企业32家次,撤销GSP证书1张,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处2家。
安康市检查药品经营企业539家次,存在违法违规的经营企业123家次,完成整改的经营企业115家次,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处1家。
商洛市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98家次,存在违法违规的经营企业7家次,完成整改的经营企业13家次,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处2家。
杨凌示范区检查药品经营企业48家次,存在违法违规的经营企业7家次,完成整改的经营企业7家次,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处1家。
(四)全省药品抽验(附表11)
二季度,全省共对2958家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抽取样品并对440批次药品样品进行检验,合格417批次,合格率94.77%;不合格23批次。对121批次国家基本药物检验,合格118批次,合格率97.52%。
一季度,抽取434家药品生产企业的229种药品,检验66批次,全部合格,包括检验国家基本药物2批次,全部合格;抽取1560家药品经营部门的99种药品,,检验269批次 ,合格率为94.42%,包括检验87批次国家基本药物,全部合格;抽取药品使用部门964家的82种药品,检验105批次,合格率为92.38%,包括32批次国家基本药物,合格率为90.63%。
二季度,抽验具有药品包装材料生产许可43家企业的17种产品、文号30个;抽验具有药用辅料生产许可34家企业的9种产品、文号18个;检验5批次全部合格。
四、全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
(一)全省医疗器械审批(附表12)
二季度末,全省实有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件320件,受理备案126件;实有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520件,其中首次注册受理25件,批准25件;延续注册受理10件,批准10件;许可事项变更受理6件,批准6件;登记事项变更受理28件;注/撤销1件。
(二)全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及备案(附表13)
二季度末,全省共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95家,含许可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企业113家,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企业217家,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企业40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中包括仅无菌医疗器械产品企业38家,仅植入性医疗器械产品企业6家,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产品企业48家,体外诊断试剂(IVD)产品企业16家,定制式义齿产品企业82家。
二季度末,全省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57件,新增9件,变更14件,补发1件;医疗器械备案件104件,新增20件,变更5件。
全省重点监管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57家,其中国家重点监管企业16家,省重点监管企业41家
(三)全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及备案(附表14)
二季度末,全省实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914件,新增392件,变更112件,延续24件,注销17件;实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件5244件,新增931件,变更384件,补发1件,备案标注1件。
二季度末,全省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中,仅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2154家,仅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824家,同时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3090家;仅从事无菌医疗器械经营的829家,仅从事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的140家,同时从事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的782家,从事体外诊断试剂(IVD)经营的257家,全省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贮存、配送服务。
(四)全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附表15)
二季度,全省共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80家次,其中,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企业109家次,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企业186家次,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企业90家次。
二季度,检查重点监管企业26家次,其中,国家重点监管企业12家次,省重点监管企业14家次。
二季度,全面检查高风险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4家、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1家、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16家,全部通过检查。
二季度,省级及以下食药监系统组织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飞行检查5家次。
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4家次,完成整改的生产企业4家次,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处的生产企业3家。
(五)全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日常监管(附表16)
二季度,全省食药监系统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4413家次,省级及以下组织飞行检查199家次;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82家次,完成整改的经营企业343家次,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处的经营企业20家。
二季度,检查医疗器械使用单位5013家次,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使用单位323家次,完成整改的使用单位333家次,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处的使用单位10家。1家单位移交卫生部门处理。
(六)全省医疗器械抽验(附表17)
二季度,全省共对78家企业,169批次医疗器械样品检验,合格率100.00%。其中,一类医疗器械3家7批次;二类医疗器械40家86批次;三类医疗器械35家76批次;抽验部门包括医疗器械生产企业5家8批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7家60批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46家101批次。
五、全省化妆品监督管理
(一)全省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附表18)
二季度,全省共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131家、171家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12人次;检查化妆品品种475种次,抽验化妆品89批次,合格率100%;检查发现2家企业生产记录缺失、不完整。
六、全省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一)全省四品一械案件查处情况汇总(附表19)
1.二季度,全省共查处四品一械一般程序违法案件2168件,其中食品生产环节348件,占案件总数的16.05%;食品经营环节1182件,占案件总数的54.52%;保健食品60件,占案件总数的2.77%;药品449件,占案件总数的20.71%;医疗器械78件,占案件总数的3.60;化妆品51件,占案件总数的2.35%。
一般程序案件来源中,投诉举报237件,占案件总数的10.93%;监督抽验144件,占案件总数的6.64%;执法检验76件,占案件总数的3.51%;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1540件,占案件总数的71.03%;其他部门通报46件,占案件总数的2.12%;其他各类案件125件,占案件总数的5.77%。
一般程序案件涉案货值5万元以下2158件,占案件总数的99.54%;涉案货值5-20万元10件;全部案件总货值273.82万元;没收各类违法所得115.13万元,对违法违规企业处以罚款1165.4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个,责令126户企业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3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3件,刑事处罚4人;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766件。
2.二季度,全省共查处四品一械简易程序案件1472件,其中:食品生产环节157件,占案件总数的10.67%,食品经营环节650件,占案件总数的44.16%,保健食品18件,占案件总数的1.22%,药品566件,占案件总数的38.45%,医疗器械41件,占案件总数的2.79%,化妆品40件,占案件总数的2.72%。
简易程序案件来源中,投诉举报52件,占案件总数的3.53%;监督抽验11件,占案件总数的0.75%;执法检验7件,占案件总数的0.48%;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1206件,占案件总数的81.93%;其他各类案件196件,占案件总数的13.32%。
简易程序的案件货值全部为5万元以下,案件总货值19.6万元,对违法违规企业处以罚款81.3万元。
3.各市(区)四品一械案件查处情况(附表20)
(1)二季度,西安市共查处四品一械一般程序案件618件,其中,投诉举报82件,占案件总数的13.27%;监督抽验40件,案件总数的6.47%;执法检验26件,占案件总数的4.21%;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410件,占案件总数的66.34%;其他各类案件60件,占案件总数的9.71%。案件货值5万元以下613件,5-20万元5件,总货值106.45万元,对违法违规企业处以罚款518.2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8.56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个,责令5户企业停业整顿,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4件,全部公开符合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474件。
西安市共查处四品一械简易程序案件74件,其中:投诉举报15件,执法检验4件,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55件。
(2)二季度,宝鸡市共查处四品一械一般程序案件89件,其中,投诉举报17件,占案件总数的19.10%;监督抽验17件,占案件总数的19.10%;执法检验4件,占案件总数的4.49%;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44件,占案件总数的49.44%;其他各类案件7件,占案件总数的7.87%。案件货值全部在5万元以下,总货值3.48万元;对违法违规企业处以罚款77.3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6.39万元,责令3户企业停业整顿,全部公开符合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5件。
宝鸡市共查处四品一械简易程序案件156件,其中:监督抽验2件,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154件。
(3)二季度,咸阳市共查处四品一械一般程序案件496件,其中,投诉举报61件,占案件总数的12.30%;监督抽验18件,占案件总数的3.63%;执法检验21件,占案件总数的4.23%;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311件,占案件总数的62.70%;其他各类案件85件,占案件总数的17.14%。案件货值5万元以下494件,5-20万元2件,总货值69.47万元;对违法违规企业处以罚款146.8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1.91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个,责令108户企业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1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0件,刑事处罚1人,公开符合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66件。
咸阳市共查处四品一械简易程序案件817件,其中,投诉举报18件,监督抽验8件,执法检验3件,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592件,其他各类案件196件。
(4)二季度,铜川市共查处四品一械一般程序案件18件,其中:投诉举报2件,占案件总数的11.11%;监督抽验4件,占案件总数的22.22%;执法检验1件,占案件总数的5.56%;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11件,占案件总数的61.11%。案件货值全部在5万元以下,总货值0.88万元;对违法违规企业处以罚款5.0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67万元,公开符合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4件。
(5)二季度,渭南市共查处四品一械一般程序案件390件,其中,投诉举报25件,占案件总数的6.41%;监督抽验3件,占案件总数的0.77%;执法检验7件,占案件总数的1.79%;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354件,占案件总数的90.77%;其他各类案件1件。全部为货值5万元以下案件,总货值10.51万元;对违法违规企业处以罚款151.6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64万元,责令9户企业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2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7件,全部公开符合公开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3件。
渭南市共查处四品一械简易程序案件302件,其中,举报投诉19件,监督抽验1件,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282件。
(6)二季度,延安市共查处四品一械一般程序案件143件,其中,投诉举报10件,占案件总数的6.99%;执法检验3件,占案件总数的2.10%;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129件,占案件总数的90.21%;其他各类案件1件。全部为货值5万元以下案件,总货值3.96万元;对违法违规企业处以罚款65.3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5万元,公开符合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55件。
延安市共查处四品一械简易程序案件1件,来源于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
(7)二季度,榆林市共查处四品一械一般程序案件94件,其中:投诉举报9件,占案件总数的9.57%;监督抽验4件,占案件总数的4.26%;执法检验1件;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78件,占案件总数的82.98%;其他各类案件2件,占案件总数的2.13%。全部为货值5万元以下案件,总货值4.7万元;对违法违规企业处以罚款21.1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15万元,公开符合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1件。
榆林市共查处四品一械简易程序案件75件,全部来源于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
(8)二季度,汉中市共查处四品一械一般程序案件170件,其中,投诉举报16件,占案件总数的9.41%;监督抽验24件,占案件总数的14.12%;执法检验13件,占案件总数的7.65%;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105件,占案件总数的61.76%;其他各类案件12件,占案件总数的7.06%。全部为货值5万元以下案件,总货值10.08万元;对违法违规企业处以罚款49.9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68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8件,刑事处罚3人,公开符合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69件。
汉中市共查处四品一械简易程序案件42件,全部来源于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
(9)二季度,安康市共查处四品一械一般程序案件125件,其中,投诉举报12件,占案件总数的9.60%;监督抽验23件,占案件总数的18.40%;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89件,占案件总数的71.20%;其他各类案件1件。案件货值5万元以下124件,5-20万元1件,总货值44.74万元;对违法违规企业处以罚款46.2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7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2件,公开符合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59件。
(10)二季度,商洛市共查处四品一械一般程序案件9件,其中,投诉举报1件;监督抽验1件,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6件,占案件总数的66.67%;其他各类案件1件。案件货值5万元以下8件,5-20万元1件,案件总货值15.08万元,对违法违规企业处以罚款32.8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3.33万元,捣毁制假窝点1个,责令1户企业停业整顿,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件,全部公开符合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件。
商洛市共查处四品一械简易程序案件5件,全部来源于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
(11)二季度,杨凌示范区共查处四品一械一般程序案件11件,其中,投诉举报2件,占案件总数的18.18%;监督抽验6件,占案件总数的54.55%;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2件,占案件总数的18.18%;其他各类案件1件。案件货值5万元以下10件,5-20万元案件1件,总货值0.82万元;对违法违规企业处以罚款6.9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82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件,全部公开符合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9件。
(二)全省违法食品案件查处
1.全省食品生产环节违法案件查处(附表21)
二季度,全省共查处食品生产环节一般程序违法案件348件,包括食品生产企业125件,食品加工小作坊223件;简易程序案件157件。
一般程序案件来源中,投诉举报32件,占案件总数的9.20%,抽检监测42件,占案件总数的12.07%,同比增长55.56%,执法检验11件,占案件总数的3.16%,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243件,占案件总数的69.83%,其他各类20件,占案件总数的5.75%。
简易程序案件中,投诉举报2件;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120件,其他各类案件120件。
一般程序案件涉案货值5万元以下案件347件,5-20万元案件1件,涉案货值33.72万元,其中,食品生产企业23.87万元,食品加工小作坊9.85万元;没收食品生产企业违法所得4.26万元,处以罚款150.93万元;没收食品加工小作坊违法所得2.93万元,处以罚款57.28万元;责令73户次企业进行停业整顿,其中,食品生产企业2户次,食品加工小作坊71户次;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2户次;查处无证生产食品69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2件,食品加工小作坊67件;捣毁制假售假食品加工小作坊窝点2户;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食品加工小作坊案件4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59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33件,食品加工小作坊26件。
简易程序案件货值均为5万元以下案件,涉案货值3.93万元,罚款8.84万元。
2.全省食品经营环节违法案件查处(附表22)
二季度,全省共查处食品经营环节一般程序违法案件1182件,含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46件,其中,食品销售609件,餐饮服务食品526件,单位食堂食品案件47件,含学校食堂25件。
一般程序案件中,投诉举报144件,占案件总数的12.18%,其中,食品销售108件,餐饮服务食品案件36件。抽检监测65件,占案件总数的5.5%,其中,食品销售案件31件,餐饮服务食品案件32件,单位食堂2件。执法检验32件,占案件总数的2.71%,其中,食品销售案件16件,餐饮服务食品案件13件,单位食堂3件。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881件,占案件总数的74.53%,其中,食品销售案件414件,餐饮服务食品案件428件,单位食堂案件39件。部门通报和其他各类60件,占案件总数的5.08%。
食品经营环节简易程序案件650件,来源投诉举报41件,占案件数的6.31%;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503件,占案件数的77.38%;其他各类106件,占案件数的16.31%。
一般程序案件涉案物品货值83.1万元,其中,食品销售5万元以下案件606件,5-20万元3件,总货值61.73万元;餐饮服务食品案件总货值15.7万元,全部是5万元以下案件;单位食堂案件货值5.67万元,含5万元以下案件46件,5-20万元案件1件。
一般程序案件罚款769户次,其中,食品销售单位355户次,餐饮服务单位381户次,单位食堂33户次;罚款金额686.18万元,其中,食品销售单位431.3万元,餐饮服务单位233.83万元,单位食堂21.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2.14万元,其中,食品销售单位35.37万元,餐饮服务单位6.65万元,单位食堂0.12万元。责令33户次停业整改,其中,食品销售单位26户次,餐饮服务单位5户次,单位食堂2户次;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1件;查处无证经营42户,其中,食品销售者12户,餐饮服务者30户;移送司法机关食品销售者案件8件、餐饮服务者3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490件,其中,食品销售者251件,餐饮服务者221件,单位食堂18件。
二季度,简易程序案件涉案货值7.7万元,对380户次食品经营单位处以罚款40.73万元。
(三)全省违法保健食品案件查处(附表23)
二季度,全省共查处一般程序保健食品案件60件,同比增长3.45%。案件来源中,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37件,占案件数的61.67%;投诉举报14件,占案件数的23.33%;执法检验4件,占案件数的6.67%;其他各类5件,占案件数的8.33%;违法主体分别是流通单位45件,生产单位3件,其他单位12件;案件货值均在5万元以下;共涉及物品总值5.8万元,对违法案件主体罚款26.5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94万元;责令2户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停业整改;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件;将符合条件的14件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全部公开。
一般程序案件违法行为中,未经许可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5件,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7件,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含有虚假内容的3件,发布违法广告的2件,未对采购的食品、食品原料进行查验的21件,生产经营明令禁止的5件,未制定或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的1件,其他违法行为的16件。
二季度,共查处简易程序保健食品案件18件,同比增长28.57%。其中,投诉举报1件,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13件,其他各类案件4件;案件货值均为5万元以下;案件违法主体为流通单位,涉案货值1.14万元,对违法主体处以罚款1.73万元;主要违法行为有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含有虚假内容的7件,未对采购的食品、食品原料进行查验的5件,其他违法行为的6件。
(四)全省违法药品案件查处(附表24)
1.二季度,全省共查处药品一般程序案件449件,其中,案值5万元以下445件,5-20万元4件。涉案货值总金额139.58万元,罚款160.4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8.43万元,违法药品案件来源于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280件,占违法案件数的62.36%;投诉举报38件,占违法案件数的8.46%;监督抽检34件,占违法案件数的7.57%;执法检验23件,占违法案件数的5.12%;其他部门通报20件,占违法案件数的4.45%;其他各类案件54件,占违法案件数的12.03%。
药品一般程序违法案件中,药品生产企业38件,经营企业281件,医疗机构案件111件,其他单位19件。取缔无证经营8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个;责令18户药品经营企业停业整顿;移送司法机关立案18件,刑事处罚4人;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70件。
2.二季度,全省共查处药品简易程序案件566件,案值全部为5万元以下,涉案货值总金额3.11万元,罚款21.06万元。
简易程序案件来源于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505件,占违法案件数的89.22%;投诉举报7件,占违法案件数的1.24%;监督抽验8件,占违法案件数的1.41%;其他各类案件39件,占违法案件数的6.89%。
违法案件药品经营企业298件,医疗机构202件,其他单位66件。
3.二季度生产假劣药品案件31件,货值金额50.44万元,罚款20.71万元,5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其中:假药案件4件,货值0.32万元,罚款3.22万元;按假药论处案件5件,货值0.23万元,罚款0.09万元;劣药案件13件,货值26.18万元,罚款5.62万元;按劣药论处9件,货值23.71万元,罚款11.78万元。销售假劣药品案件100件,货值金额30.76万元,罚款17.57万元,4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其中:假药案件8件,货值0.58万元,罚款3.63万元;按假药论处案件6件,货值25.38万元,罚款0.47万元;劣药案件30件,货值1.12万元,罚款4.15万元;按劣药论处56件,货值3.68万元,罚款9.32万元,含互联网销售假劣药案件2件,罚款0.06万元。
4.二季度,全省共查处药品包材一般程序案件6件,货值金额15.3万元。
(五)全省违法医疗器械案件查处(附表25)
二季度,全省共查处违法医疗器械一般程序案件78件,涉案货值达2.91万元,其中,涉及医疗器械质量案件15件,占案件总数的19.23%;违法证照管理15件,占案件总数的19.23%;违反流通秩序20件,占案件总数的25.64%;其他案件28件,占案件总数的35.90%。
案件来源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57件,投诉举报5件,监督抽验2件,执法检验6件,其他各类案件8件。案件货值全部在5万元以下。违法主体中,生产企业4件、经营企业39件、医疗机构25件、其他机构10件。对涉案件违法主体处以罚款75.3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66万元;公开符合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5件。
二季度,全省共查处违法医疗器械简易程序案件41件,涉案货值2.42万元。其中,违法证照管理3件;违法流通秩序22件;其他各类案件16件。案件来源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32件,投诉举报1件,监督抽验3件,其他案件5件;案件货值全部在5万元以下;发生于经营企业21件、医疗机构15件、其他机构5件;对涉案件违法主体处以罚款6.11万元。
(六)全省违法化妆品案件查处(附表26)
二季度,全省共查处违法化妆品一般程序案件51件,涉案货值8.71万元,货值2万元以下案件50件,2-20万元案件1件。
一般程序涉案的化妆品经营企业案件40件,美容美发机构案件9件,其他2件;对违法主体处以罚款8.6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77万元;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9件。违法案件来源于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42件,投诉举报4件,监督抽验1件,其他来源案件4件。
全省共查处违法化妆品简易程序案件40件,涉案货值1.3万元;违法案件均为案值2万元以下,对涉案的化妆品经营企业案件28件,美容美发机构案件10件及其他机构2件案件处以罚款2.83万元。简易程序化妆品违法案件来源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33件,占案件总数的82.50%,其他来源7件。
(七)全省侵权假冒案件查办情况(附表27)
二季度,全省共查处生产销售假药12件,货值26.38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个,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3件;查处生产销售劣37件,货值0.04万元,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8件;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3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3件。
七、投诉举报及立案查处分析
(一)全省投诉举报及立案查处(附表28)
二季度,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共接收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投诉举报8224件,同比增长83.69%,受理4935件,占接收的60.01%,同比增长18.63%,移送其他部门24件,立案365件,结案375件。
1. 全省收到食品投诉举报6461件,是投诉举报总量的78.56%,
同比增长85.02%,其中,电话5050件,网络443件,信件421件,走访217件,其他330件。受理投诉举报4235件,其中,生产环节278件,流通环节2438件,消费与使用环节1458件,其他61件;移送其他部门15件,立案315件,结案308件,移送司法机关4件。
2. 全省收到保健食品投诉举报505件,是投诉举报总量的6.14%,
同比增长67.22%,其中,电话435件,网络20件,信件10件,走访34件,其他6件。受理投诉举报258件,其中,生产环节6件,流通环节232件,消费与使用环节18件,其他2件;立案11件,结案11件。
3. 全省共收到药品投诉举报793件,是投诉举报总量的9.64%,
同比增长75.06%,其中,电话714件,网络16件,信件10件;走访27件,其他26件。受理投诉举报315件,其中,生产环节11件,流通环节239件,消费与使用环节47件,其他18件;移送其他部门4件,立案26件,结案30件,移交司法机关2件。
4. 全省共收到化妆品投诉举报220件,是投诉举报总量的2.68%,
同比增长62.96%,其中,电话191件,网络1件,信件13件,走访6件,其他9件。受理投诉举报99件,其中,生产环节1件,流通环节58件,消费与使用环节31件,其他9件;移送其他部门4件,立案5件,结案5件。
5. 全省共收到医疗器械投诉举报220件,是投诉举报总量2.68%,
同比增长131.58%,其中,电话192件,网络7件,信件4件,走访2件,其他15件。受理投诉举报77件,其中,生产环节7件,流通环节53件,消费与使用环节10件,其他7件;移送其他部门1件,立案3件,结案7件。
6.全省共收到其他各类投诉举报25件,是投诉举报总量0.30%,其中,电话19件,信件3件,走访1件,其他渠道2件。受理投诉举报21件,其中,生产环节3件,流通环节10件,消费与使用环节1件,其它渠道7件;立案5件,结案14件。
7.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共接收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咨询3242件。
(二)各市(区)受理投诉举报及立案查处(附表29,30)
二季度,西安市接收四品一械投诉举报5101件,占全省投诉举报总量的62.03%,其中,食品投诉举报3984件,同比增长87.13%;保健食品投诉举报334件,同比增长89.77%;药品投诉举报495件,同比增长155.15%;化妆品投诉举报142件,同比增长79.75%;医疗器械投诉举报146件,同比增长160.71%。受理案件2702件;立案99件,结案72件,移交司法机关4件。
宝鸡市接收四品一械投诉举报186件,占全省投诉举报总量的2.26%,其中,食品投诉举报140件,同比增长59.09%;保健食品投诉举报24件,同比增长84.62%;药品投诉举报11件,同比降低60.71%;化妆品投诉举报4件,同比降低33.33%;医疗器械投诉举报5件,同比增长150.00%。受理案件188件;移送其他部门1件,立案16件,结案24件。
咸阳市接收四品一械投诉举报241件,占全省投诉举报总量的2.93%,其中,食品投诉举报193件,同比增长73.87%;保健食品投诉举报12件,同比降低14.29%;药品投诉举报27件,同比增长17.39%;化妆品投诉举报6件,同比增长500%;医疗器械投诉举报2件,同比降低66.67%。受理案件241件;期内移送其他部门3件,立案58件,结案52件。
铜川市接收四品一械投诉举报44件,占全省投诉举报总量的0.54%,其中,食品投诉举报36件,同比增长227.27%;保健食品投诉举报1件;药品投诉举报3件;医疗器械投诉举报4件。受理案件44件,移送其他部门1件,立案1件,结案5件。
渭南市接收四品一械投诉举报276件,占全省投诉举报总量的3.36%,其中,食品投诉举报240件,同比增长76.47%;保健食品投诉举报10件,同比减少28.57%;药品投诉举报21件,同比降低36.36%;化妆品投诉举报1件,同比降低50%;医疗器械投诉举报2件,降低77.78%。受理案件277件;立案141件,结案123件。
延安市接收四品一械投诉举报144件,占全省投诉举报总量的1.75%,其中,食品投诉举报129件,同比增长17.27%;保健食品投诉举报2件,同比降低77.78%;药品投诉举报6件,同比降低45.45%;化妆品投诉举报3件,同比降低40%;医疗器械投诉举报3件,同比增长200%。受理案件139件,期内立案12件,结案7件。
榆林市接收四品一械投诉举报592件,占全省投诉举报总量的7.20%,其中,食品投诉举报528件,同比增长48.73%;保健食品投诉举报4件,同比降低50%;药品投诉举报25件,同比降低30.56%;收到化妆品投诉举报23件,同比增长475%;医疗器械投诉举报11件,同比增长83.33%。受理案件577件,立案17件,结案1件。
汉中市接收四品一械投诉举报402件,占全省投诉举报总量的4.89%,其中,食品投诉举报319件,同比增长0.95%;保健食品投诉举报35件,同比增长25%;药品投诉举报39件,化妆品投诉举报5件,医疗器械投诉举报4件,同比降低20%。受理案件403件,移送其他部门2件,立案10件,结案8件,移交司法机关1件。
安康市接收四品一械投诉举报289件,占全省投诉举报总量的3.51%,其中,食品投诉举报231件,同比增长92.5%;保健食品投诉举报23件,同比增长76.92%;药品投诉举报11件,同比降低77.08%;化妆品投诉举报4件,同比降低71.43%;医疗器械投诉举报6件,同比增长50%。受理案件182件,立案9件,结案57件。
商洛市接收四品一械投诉举报83件,占全省投诉举报总量的1.01%,其中,食品投诉举报63件,同比降低11.27%;保健食品投诉举报2件,同比降低87.50%;药品投诉举报12件,同比降低25%;化妆品投诉举报6件,同比增长100%。受理案件78件,移送其他部门15件,结案24件。
杨凌示范区接收四品一械投诉举报55件,占全省投诉举报总量的0.67%,其中,食品投诉举报39件,同比增85.71%;保健食品投诉举报4件;药品投诉举报9件,同比增长125%;化妆品及其他案件投诉举报各1件。受理案件55件,立案2件,结案2件。
(说明:报告数据来源于《2017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第二季度报表,报告期为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分别对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受理、审批、监管等相关情况汇总分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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