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兰生医药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储存配送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类疫苗的申报资料收悉,根据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5号)和《陕西省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实施办法》 (陕政办发〔2017〕14号) 的通知精神,经审核,同意你公司接受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在陕西省范围内储存、运输第二类疫苗业务。委托品种: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委托业务自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12月31日,到期后重新备案。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