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有关处室:
国家总局取消的4项行政许可事项,自国务院决定公布之日起一律取消相应审批环节。省局相关业务处室及各市(区)、省直管县局要采取有效跟进和配套措施,制定出台相应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日常监管机制,及时清理所涉及的规范性文件,强化间接管理、动态管理,防止监管“缺失”。
请省局相关业务处室就国家总局取消的许可事项逐项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于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