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办字〔2018〕119号)精神,为做好2019年春节期间的药品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严格落实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切实做好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全面监督检查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做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自查自纠预防工作,有效防控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防止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节前和节日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一)加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强化药品购进、冷链管理等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点的重点检查,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行为,严防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流入市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对药品不良事件聚集性信号和医疗器械严重不良事件进行实时监测,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坚决防范和杜绝群体性危害事件的发生。
(三)深入开展春节期间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互联网渠道,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安全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安全意识,适时发布药品安全消费警示,及时公布不合格产品信息,引导公众科学合理消费。
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按照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的原则,结合日常监管,着重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汇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重大问题随时随报。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规定
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活动,紧盯节日期间公款吃喝、收送礼金等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和曝光力度,对节日期间违反“八项规定”及“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绝不姑息;对工作失责失察的,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做好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
各级药监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坚决杜绝擅离职守、在岗不尽责等现象,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应立即请示报告,并根据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同时密切关注节日期间药品安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重点关注热点问题,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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